中華民國外交部依據立法院決議,自2013年1月1日起,調降護照規費。在海外地區申請護照,除一年效期無內植晶片護照,仍維持每本收費十元外,一般晶片護照費用,由現行50元調降為45元,未滿14歲及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之晶片護照,及因遺失亟需使用而補發之無內植晶片護照費用,由現行36元調降至31元。
此外,民眾若於台灣申請,晶片護照規費由現行新台幣1600元調降至1300元,未滿14歲及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之晶片護照,規費由現行新台幣1200元調降至900元。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