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監管單位首次對房屋貸款明訂放貸規範,以確保申貸者有能力還款,避免金融危機再次發生。
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10日針對放貸業者,公布核發房貸應承擔的責任與限制,禁止頭幾年不需償還本金的「先付息房貸」(Interest Only),與不查收入等高風險房貸,但對房貸頭期款的要求則隻字未提。
根據新的規範,從明年開始放貸業者在核發房貸之前,必須審查申貸者的財務紀錄,並確保債務與收入比例不得超過43%。或者,在新規實施的頭七年間,採用房利美、房地美與聯邦住宅管理局的擔保規範,亦可享有相同保障。
符合條件的房貸也需將購買點數等各項費用,限制在房貸總額的3%以下。CFPB局長柯德瑞(Richard Cordray)表示,新規是促成「負責任放貸」行為的要素,「努力存錢買房的民眾,可獲得更多保障,並享有取得合理信貸的途徑」。
柯瑞指出,銀行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前任意放貸,民眾可輕易取得超出償還能力的房貸,但金融危機之後銀行又矯枉過正,許多人有能力也貸不到款。「新的規範保障申貸者免於高風險房貸,同時也對銀行提供法律保障鼓勵他們放貸」。
新的規範對近來頻遭法拍屋主訴訟的銀行提供「避風港」。銀行以後只要依新規核發房貸,且核發利率不超過全美平均1.5個百分點,在這些房貸違約時循程序法拍房子,將享有法律保障免遭法拍屋主提訴。
位於農村或偏遠地區的部分小銀行,仍獲准核發「氣球貸款」(Balloon loan),其他如社區銀行、信用合作社與非營利貸款機構,則可望依修正條款豁免於遵守新規。
CFPB是根據2010年陶德-弗朗克金改法案所創立的機構,主要的使命即為整頓房屋貸款市場。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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