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屋主因房子著火造成三名房客受傷,對於是否必須自掏腰包理賠感到困惑,28日前往福建同鄉會求助。福建同鄉會法律顧問戴禺表示,如果證明起火責任在房東,房東就必須承擔理賠責任。
戴禺表示,火災後索賠的第一個關鍵是查明起火責任。一旦火災發生後,消防局的火警調查員(Fire Marshal)會前往查看是否有人惡意縱火,調查員的調查報告為刑事調查報告;另一方面,房客、房東以及保險公司也可以雇請消防專家進行民事的起火責任調查。
調查後如果發現房東有起火責任,房客就有可能向房東討要房東購買的意外保險和火災保險賠款。紐約州沒有強制房東購買火災保險,因此房客須依據房東是否有購買保險來進行索賠。如果房東有買保險,一旦證明房東有起火責任,他就必須在三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其保險公司索取保險金。理賠範圍包括火災受害者的財產損失,但不理賠損失的現金、受害者受傷治療費用、後續康復費用以及因為誤工而損失的工資等。而沒有租約的租客,只要證明有付租金,一樣可以向房東索賠。若房東沒有買保險,火災受害者同樣能夠控告房東,且可以要求房東以資產抵押賠償。
戴禺另外提醒,如果火災是由某房客或第三方造成,例如房客在室內吸菸而引起大火,其餘受害的房客就要向該名肇事者索賠。
資料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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