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科學箴言報28日發表社論形式的文章指出,移民改革不僅要使非法移民得到合法身分,而且要有助於建立遵紀守法的社會共識。
文章說,一個由兩黨參議員組成的小組,達成移民改革的原則協議,其中之一是允許現有非法移民在「困難但公平」的條件下取得合法身分。
這場政治鬥爭的核心是寬恕違反美國法律的非法移民。現在許多國會議員承認,遣返這麼多人不實際而且不道德,讓這些人與社會隔離,只會使他們危險地轉入地下。
然而,寬恕通常帶有附加條件,如政府特赦逃稅者並施以有限的懲罰。對承認犯罪者應施以何種適當的懲罰,同時可以嚇阻其再度犯罪?
大規模寬恕的附加條件不僅要幫助犯罪者成為誠實守法的居民,還要有助於恢復社會的守法共識。任何法律執行的範圍是有限制的。社會還需要有共同價值觀(例如維護邊界安全),要讓大多數居民認為,自己如果犯法,會感到良心不安。
許多反對非法移民得到合法地位的美國人擔心,這會腐蝕法治共識。現在的有條件大赦,可能引發更多人來到美國,等待未來大赦。1986年對約400萬非法移民的大赦,導致現在出現的大量非法移民。
為了化解這種擔心,參議員小組制定了非法移民全面合法化之前的若干法律與安全條件。一個特別委員會將監督保障邊界安全方面的進展。雇主必須核查雇員是否有合法身分。非法移民要獲得臨時合法身分,必須登記、繳納罰款、補稅,並通過背景審查。他們還需通過許多步驟,才能取得公民身分,如在合法申請者後面排隊。
制定這些硬性要求的目的,應該是促進居民遵守移民法。尋找正確的平衡點,絕不能是一種迎合壓力團體的政治活動,應立基於回復全民對移民法的覺悟。
各州赦免漏稅者的許多例子,就是一項教訓。這些赦免由於沒有伴之以強力而持久的執法,並未導致遵守稅法者的增多。
僅僅承諾加強移民執法是不夠的,其結果必須可以逐年比較。合法化甚至大赦非法移民,必須被視為一種恢復移民法尊嚴的工具。
資料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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