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個債務人要迫使銀行取消抵押品贖回權在他的房子?最近,洛杉磯時報“刊登了一篇關於一個人在2009年申請第7章破產。他購買了一套共渡公寓的閣樓在洛杉磯小東京$ 670000,是零頭款買的。他每月按揭供款為$ 3,000。由於收入減少,他無法支付抵押貸款,他決定要有一個沒有債務的新的開始,所以他在2009年申請第7章破產保護,放棄共渡公寓。幾個月前,他和他的妻子看到他們“曾經擁有”的屋子的燈亮著, 他們還發現,該銀行3年了尚未查封,他們仍然擁有該公寓。因此,他們敲開了門,看看誰住在自己的公寓。一個人開了大門,說他已經在過去的3年裡租的該公寓。顯然,是有某房地產經紀人在出租該單元,並貪污了租金 在過去3年裡的租金。經紀人命名為“誠實的亞伯”,現在是無處可尋。這讓我想起了我的客戶在河濱縣的房子,有一個人再支付房地產經紀人,安房屋價格又購買了一次。一個有我客戶簽名的房契,將他的房子轉移給買方並經公證的記錄在案。我的客戶不知道,他的房子被“賣”。 直到他沒有收到房地產稅稅單。 原來,我的客戶的簽名,以及公證員的簽名和房契都是偽造的。
債務人想要迫使銀行沒收他的房子,因為只要債務人擁有的房子,房產稅繼續累積在他的名下,HOA費用繼續累積在他的名下。市政府可能還開罰單說他不好好保養他的後院。一旦房子被查封了,無論是房地產稅,HOA費用停止累積在他的名下。所以,如果你認為銀行很長一段時間不會查封你的房子,你就也僅僅停留在房租,而不是拋棄你的房子。如果你拋棄你的房子,一個叫“誠實的亞伯”的地產商將接管你的房子租出去,本應該到你的口袋租金,被他騙走了。或者,你免費住在自己的房子,你也可以當房東, 租戶將支付你租金,因為你是將自己的房子租出去。
摩爾與BAC房屋貸款的訴訟案例,第13章債務人的確認 要求 美國銀行查封他的房子,美國銀行持有房子的抵押貸款。該銀行沒有反對債務人的計劃,隨後被授予繼續享有救濟。 10個月後,該計劃被證實,9個月後自動中止被救濟,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尚未查封房子。債務人提起訴訟,指控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是在確認申請之後的鄙視對手。債務人尋求相關的傳喚違反的當地住房條例,以及25萬美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律師費和費用支出的實際損害賠償。此外,債務人提出破產法庭的將財產轉出他的名字。法院批准美國銀行的簡易判決動議,發現,確認申請並沒有強迫銀行取消抵押品贖回權後移交財產。 “在傳統的抵押契據的條款,銀行所擁有的只是收集他的房屋貸款,由於債務人仍然是法律上的財產所有人,我覺得,銀行不是剝奪他的所有權的義務,直到出現實際喪失抵押品贖回權或直至對貸款人的所有權,採取積極的步驟。”法院說。
楊清泉律師畢業於喬治城大學法學碩士,並已經開業三十多年。楊清泉律師專精破產法,商業和民事的訴訟,在加州已成功的處理了超過六千個破產案件。楊清泉律師通英語,國語及福建話,並期待著與您討論您的個人情況。請致電安吉 Angie,芭芭拉或 Jess,預約電話(626)284-1142,地址 1000 S Fremont Ave Bldg A-1 Suite 1125 Unit 58 Alhambra, CA 9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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