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移民簽證專為外國投資者設立,外國投資者只要在美國投資50萬美元或者100萬美元(具體金額取決於投資地點)就有望拿到綠卡。對於外國投資者來說,在美國的投資有很多途徑,其中之一就是加盟店(Franchise)。
投資者開設加盟店,就是在獲得某公司的許可後,通過商業加盟的模式來合法使用該公司的品牌、商標、產品線或服務。常見的例子是麥當勞(McDonald)和賽百味(Subway)的加盟權。通過支付一些費用,包括最初的加盟費、廣告費以及上交一定比例的後續收入,投資者可以建立新店面並經營該知名品牌。
對於那些不想投資區域中心而想進行直接投資,但是卻沒有經商經驗的外籍投資者而言,加盟店可以說是一個有效的途徑:通過加盟店,外籍人士既可以在美國投資,同時又可以申請綠卡。只要外籍投資者用來投資的合法資金達到法定的投資額,並創造至少十個全職就業崗位,那麼這個加盟店就可能符合EB-5投資移民簽證的要求。
創造就業機會要想符合EB-5投資移民簽證的要求,外商投資企業必須創造十個全職就業崗位。對於那些想經營餐館或者勞動密集型服務行業(比如專業清潔公司)的外籍投資者來說,只需要經營一家加盟店就不難滿足創造十個就業機會的要求。然而,並非所有的加盟店都需要十個或十個以上的全職員工才能運營。因此,根據所投資的加盟店規模,有些投資者也許需要同時開設多家加盟店才能夠滿足創造十個就業崗位的要求。這是外籍投資者在尋求加盟機會和考慮加盟店費用時需要牢記。
移民局將創造就業機會的投資類型主要分為兩種類型:投資新企業和投資老企業。應該注意的是:新開的加盟店在EB-5投資移民審核上算是「新企業」。即便授權特許經營的企業早已經存在,但是只要投資者在新的地點開設經營加盟店就將被視為「成立新企業」。
要重申的是:外籍人士根據與加盟店授權方的合同而開設的加盟店企業屬於EB-5投資移民中的新企業。在這種情況下,外籍投資者只需要投資50萬美元或100萬美元(取決於特許經營的地點),並創造十個全職就業崗位,那麼這個外籍投資者就可申請EB-5投資移民綠卡。
本文由陳冠英律師事務所(Law Offices of Eric K.Chen)資深法律助理羅越小姐參照張哲瑞律師文章並修改。陳冠英律師事務所地址:4545 Spring Mountain Road, Las Vegas, NV 89102,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