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5萬繳稅1000 外賣郎開名車

來源:華人工商編輯 時間:03/20/2013 瀏覽: 8122

目前正值報稅季,千萬不要小看餐館服務員和外賣郎,他們年收入可達5萬、6萬,開著寶馬車(BMW)載著靚妹的人大有人在,其中不少人在4月15日前報稅,會漏報、短報小費現金收入,以為國稅局查不到。但會計師提醒,報稅時小費等同工資,必須據實申報。

在中餐館偷偷非法打工的博士班留學生朱同學,每周抽出兩天送外賣,通常一天基本薪資100元,能接到30到40張單子,小費則在60到110元之間,扣掉油費,一天大概可淨賺150元到200元。雖然一天需工作12小時,違背勞工法標準工時,但他卻沒抱怨。

朱同學透露,工作時間愈長,接到的單子也愈多,加上有時候深夜送外賣,客人給起小費也不吝嗇。說起博士生送外賣,他並不認為有何不妥,周邊許多同學都有人做外賣郎。由於自己屬於非法打工,這部分錢也沒有報稅。

在另一家餐館打工的童先生,今年只有24歲,一個月收入常有3000到4000元,其中1200元是基本工資,其餘收入全來自小費。打工幾年後,賺足錢開「寶馬」去餐館上班,讓周圍朋友驚訝不已。由於餐館所發的W2稅表上,他收入只有1萬4400元,加上各種扣抵額,因此一年下來他所交的稅金不到1000元,稅後年收入近5萬元,幾乎同稅前收入6萬元的人相當。

童先生表示,雖聽說過國稅局會對服務業漏報現金小費收入者嚴查,不過周圍幾乎沒有人如實報報。童先生認為,在餐館打工送外賣,雖然沒有任何醫療和退休金福利,但相比很多全職工作賺得更多,並未覺得有何不妥。

會計師施啟祥說,通常國稅局認為小費收入標準應占工資的8%以上,並鼓勵餐館加入國稅局的自助申報系統。他表示,顧客給侍者的小費若是通過信用卡支付,國稅局很容易查到,因為每年信用卡公司都會向國稅局提供報告,若發現同類餐館所申報有太大不同,將會同勞工局對餐館進行盤查,查到不法漏報後所繳的罰款,將遠超過未繳的稅金。

施啟祥還指出,小費應該同W2加在一起申報,除需繳納聯邦稅、州稅外,還需要上繳相應的社安稅和醫療稅,他建議居民如實申報小費收入。不過他指出,通過合理的避稅手段可免去不少稅金,但每個人情況不同,沒有標準公式。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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