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整頓受挫

來源:楊心傳 時間:03/25/2013 瀏覽: 3200

一向盛氣凌人、說一不二的國稅局偶爾也會踢到鐵板,哥倫比亞特區法官柏斯伯格(Jam s E. Boasberg)於1月22 日受理來自芝加哥、新澤西與威斯康辛的三名獨立代報稅人(Independent Tax Preparers)向司法部下屬「自由職業者聯盟「 (Libertarian Public Interest Law Firm)的投訴,判定國稅局去年出籠的無照代報稅人須限期通過考核方能執業的法規「違憲」,剝奪自由職業人員養家糊口的基本權利,予以叫停。

此令一出,業界嘩然,在80萬從業大軍中更是一石激起千層浪。拍案叫絕、擊掌慶幸者有之,已拔「頭籌」、深以為憾者有之,懷疑觀望、不知所措者更有之,拭目以待國稅局如何「接招」。

去年11月離任的前國稅局長道格拉斯舒曼在任期內全力推動代報稅人員專業化,制定「準代報稅人」資格審核三部曲:登記(Registration)、專業培訓(Continuing Education)及能力測試(Competency Test),規定2014 年1月1日之前所有「準代報稅人「必須參加專業培訓,並通過能力考試取得正式代報稅人號碼(PTIN),決定2013 年12月31日之後臨時代報稅人號碼將無效。

截止2013年底,國稅局已收到75萬份或臨時代報稅人號申請,估計其中有35萬人會應試,因此按照國稅局的保守估計,到2013年12月31日考試終止時,將會有相當一部分臨時代報稅人面臨淘汰。

現在半路裡突然殺出一個程咬金,徹底顛覆了國稅局三年來苦心經營規劃設定的程序,把幾十萬從業人員重新置於「無政府」狀態之下。國稅局迄今對專業報稅人員的約束準則是財政部於2007年9月頒布的230號通告(Circular 230 ),首次授權六類專業人士受理國稅局稅表的權限及其職責,並由財政部檢察長統理對六類專業人員行為操守的監督。

被業界人士奉為「法典」的230號通告明確劃分六類專業人士包括:職業律師、註冊會計師、國稅局登記代報稅人、國稅局登記精算師、國稅局登記退休計畫經紀人及估價人。這六類專業人士有資格代表納稅人(Taxpayer)與國稅局或財政部交涉,亦被國稅局接納商討和處理客戶的申報、查稅乃至上訴等事宜。

柏斯伯格法官便是依據230通告及31USC330(Practice before the department of Treasury)法規,宣判國稅局力圖擴大「授權「違憲。這一板斧擊中了國稅局的軟肋。法官援引31USC330法規中 (a)(2)(D)條款,專業報稅人士必須具備諮詢及代表資格能力,因此無資格者(準代報稅人)不在管轄範圍內。站在法官的立場,如果報稅人屬於註冊會計師或登記代報稅人(Enrolled Agent),必須接受國稅局的法典約束。但如果屬於無照執業(準代報稅人),那就不在國稅局的約束範圍,他們也根本不會代表客戶面對國稅局。

至於幾十萬「準代報稅人」是否具備專業水準,是否會誤導客戶,那不是法官關心的問題,法官只把眾多「準代報稅人「看作一個掙錢養家的飯碗。國稅局沒有法律依據去約束、培訓和測試他們,這就形成了下列局面:越來越多的準代報稅人名下的客戶一旦被國稅局或州(市)府稽查,便被迫轉往六類專業人士帳下。

近年來,由於收到的投訴逐漸增多,國稅局派出探員搜集掌握確鑿證據後,將這些膽大妄為的代報稅人繩之以法。法官量刑後,宣布刑滿釋放後終生不得再從事此職業。國稅局過去想未雨綢繆,提前清除這些蛀蟲,可惜功虧一簣。

面對法官的挑戰,國會眾議員查理鮑斯塔瑞(Charles Boustary路易士安納州)已緊急呼籲國會擴大立法,把「準代報稅人「同時納入230法規統理,以免讓這個已幾經波折(因稅法調整延遲申報,國稅局長,財長先後離任)的稅季再雪上加霜。儘管筆者相信國稅局的初衷符合消費者的利益,但還要贏得國會的背書,方能過得了法官這一關。(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資料來源: 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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