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喜歡購買房產,買房就涉及到信用分數和貸款。最近,有人就來詢問信用報告上的欠稅(tax liens)問題,有的人甚至欠稅超過十年。總之,如果要買房,信用報告上的欠稅記錄解決很重要。
要解決欠稅記錄問題,先要知道你何時償還欠稅,還要瞭解國稅局清掉欠稅記錄的程序及時間。稅法第6325條規定,國稅局於你還清欠稅30天解放欠稅記錄。實際上,國稅局常常漏掉而沒有作好解放。
國稅局的欠稅通知單被稱為668(Y)(c)表。在該表格的左側中間,有一些黑體字,上面有聯繫方式。納稅人可以給他們打電話,要求解決。 該表格還說,如果欠稅沒有在欄目中確定的日子裡再次記錄,那這個欠稅就釋放了(releasable)。這話聽起來很複雜,它的實際意思是,如果國稅局沒有在這個日期前再作欠稅登記,該欠稅將不存在。因為處理欠稅很麻煩,國稅局常常以這當理由,不願意再發出「不欠稅證明」。
有人會問,已經償還欠稅後,國稅局會自動通知信用機構,取消這個記錄。消費者如何確認他們的信用資料已經更新了呢?一般來說,當償還證明書在法庭上登記後,信用報告機構會這收到份通知。但是,最好的方法是,準備三份償還通知,分別寄給三個信用機構。
如果你的信用報告上顯示你欠稅,但你並不知道你是否欠稅,怎麼辦呢?解決的方法是,你要去曾經住過的不同縣份,研究每個縣的公共記錄辦公室的資料。而記錄辦公室的官方名字各州都不一樣。例如,佛羅里達州叫巡迴法庭書記官官方記錄(official records of clerk of circuit court)。在加州,它被稱為記錄者辦公室(office of recorder)。有些州把這些資料都放在網上,而有些州則沒有。
有人發現其信用報告上有很舊的欠稅,但是不能肯定自己是否已經支付。如果你想向國稅局瞭解情況,你有兩個選擇。一、你可以給國稅局打電話去要,但是有時會引起麻煩,二、請比較熟悉的稅務案件的稅務專業人士去做。後者可以遞交一個資訊自由法請求(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request)。這是比較慎重的做法,不會啟動國稅局的收賬部門。
有人記得自己已經付過欠稅,但信用報告上卻顯示欠稅,且沒有保留付過欠稅的記錄。遇到這種情況,他們必須與國稅局聯繫,查清其債務是否已經支付。國稅局欠稅收賬期是十年。但是,這個期限也有例外,可能會更長。
如果向國稅局要求解決欠稅的記錄報告,一般需要一至三個月時間。但是,有人在申請房屋貸款時發現信用報告上有欠稅,他們應該與當地納稅人協助辦公室(Office of Taxpayer Advocate)聯繫。這個辦公室其實是國稅局裡面的分支機搆,其工作就是解決官僚機構的拖延,且其服務也不收費。這個服務的好處是,納稅人可以找到具體的人來幫忙,而不是見不到人的電話電話。
需要注意的是,與國稅局談論欠稅一定要小心。你也許會把沉睡多年的案件喚醒,導致許多意想不到的麻煩。如果你能確定你的確付了欠稅,你可以請專業人士幫忙,把欠稅記錄去除。但是,必須提醒讀者一件事情,不要認為一旦付過欠稅,信用報告上就應該把記錄取消,但實際上並不一定。
國稅局可以很快(甚至在確定你欠稅的十天之內)在法院登記你的欠稅。一旦你得到通知,你就開始欠山姆大叔的錢了。但償還欠稅卻不是這樣。按照公平信用報告法,這些欠稅可以從支付日期起在納稅人信用報告上停留七年。因此,如果你一旦發現欠稅,要儘快解決它,免得以後麻煩。(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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