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防曬 更美更健康

時間:06/12/2013 瀏覽: 3685

夏季到來,室外活動、海灘曬太陽時間增多,大多數人白天出門前開始擦防曬霜,女性朋友更是捨棄隔離霜,取而代之以防曬霜,或乾脆使用帶防曬功能的粉底霜。防曬不僅對愛美白的女性來說十分重要,因大部分皮膚癌可能由日曬過度引起,正確使用防曬霜可減少皮膚衰老、起皺和患癌的風險。

雖然防曬產品年銷售額已接近10億元,但皮膚癌發病率繼續攀升,黑色素瘤(melanoma)發病率自2000年以來增長近2%,而年輕女性皮膚病例明顯增加。導致這種狀況的原因之一是,許多人無法定時、定量塗防曬霜。按皮膚科醫師推薦,夏日外出應每隔兩小時塗防曬霜,每次用量相當於高爾夫球大小。

另一個原因是,市面上銷售的防曬霜標識誤導,使消費者產生錯誤的安全感。之前防曬係數(SPF)較高的防曬霜,主要用以防止短波紫外線(UVB),但並不能夠防止UVA。UVB造成的傷害大多是即時性的,會使皮膚出現曬傷、發炎、紅腫和脫皮現象,但UVA可能是造成皮膚衰老和皮膚癌的罪魁禍首。

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幾乎任何時候都可以發生,在沙灘上曬太陽、午餐時散步、學校課間休息或遛狗,紫外線甚至可穿透車窗玻璃。但最新研究顯示,每天使用防曬霜確實可以減緩皮膚的老化。據美聯社報導,澳洲研究人員對900位55歲以下的參與者進行分組,一組每天都用防曬霜擦手,一組則只在自認必要時才擦,結果四年半後,每天使用者手部皮膚看起來更年輕,皺紋更少。領導此項研究的首席科學家Adele Green表示,更重要的是,從長遠來看,減少皮膚衰老可降低皮膚癌的風險。該項研究發表在「內科醫學年鑑」。

皮膚科醫師提醒,最安全的辦法是減少曝曬時間,尤其要避免正午,同時要通過戴帽子、穿長薄衫保護皮膚,而不是單純依靠防曬產品。新澤西州史隆-凱特林癌症中心(Memorial Sloan-Kettering Cancer Center)皮膚科主任斯蒂文‧王(Steven Q. Wang)指出,「防曬產品並不是靈丹妙藥,它僅僅是對抗紫外線輻射傷害的一道防線。」

今夏防曬產品必須符合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新的標籤規定,或許有助於消除消費者的誤解。FDA規定,標有「廣譜防護」(broad spectrum protection)的防曬產品必須可同時防護UVA和UVB射線。低於SPF15的產品應印有標籤,警告消費者對皮膚癌沒有預防能力。防曬產品亦不能宣稱「防水」(waterproof)、「防汗」(sweat proof),同時標籤上必須標註防曬功能將在40分鐘或80分鐘後失效。目前廠商仍可銷售SPF50以上的防曬產品,但FDA非處方藥管理部門的科學家雷諾德·譚(Reynold Tan)說,FDA正在探討此類產品是否應下架。SPF較高的防曬品並非更有效,但由於標註防曬係數高,導致消費者認為不需要頻繁補擦。

環境工作小組(Environmental Working Group)對1400種防曬產品進行分析認為,大多數產品已滿足FDA的新規。但防曬產品仍有誇大防曬功能之嫌,該組織調查的防曬產品中每七款就有一款SPF值在50以上。

不少消費者認為防曬霜SPF值越高越好,且SPF100的產品可能是SPF50功效的兩倍,實際上這兩者的差別很小。底特律亨利福特醫院皮膚科主任亨利‧林(Henry Lim)指出,「SPF50以上防曬功能差別可忽略不計。」SPF50的產品可防止97%的紫外線傷害,而SPF100則可防止98.5%。新墨西哥大學流行病學教授Marianne Berwick指出:「高SPF值只是一個噱頭,只要每兩小時重新塗擦,SPF30的產品就足夠。」

環境工作小組力薦FDA應加強對防曬產品的規管,該組織資深分析師Sonya Lunder認為,FDA對產品進行星級評分,將市售防曬品SPF最大值限定在50以下,同時禁止防曬噴霧銷售。她說,歐洲和加拿大對防曬品採取更嚴格的標準,在美國,「就算推出一種很爛的防曬產品,只要不標示『廣譜防護』就能輕而易舉上市。」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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