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間未簽署引渡條約,近年在美國犯法的大陸學生繳保潛逃的案件不斷增加,導致保釋公司不敢輕易為中國學生擔保。法庭也刻意提高涉案學生的保釋金,以防潛逃。
洛杉磯州大廖同學家中在中國廣東從事房地產生意,家境富裕,來美後,常呼朋喚友去好萊塢蒲吧、嬉戲,某日在那裡結識了一名女生,當晚帶回家玩一夜情,但女生酒醒後指控被廖同學灌醉、未同意與其發生關係,廖同學遂以強暴控罪被捕,保釋金10萬元。廖同學在獄中關押五天後,家長聞訊,火速籌措10萬元匯來美國,將獨生子保出,覺得孩子在監獄裡關五天、買個教訓就夠了,「10萬元就算花錢消災」,催促兒子趕緊跑路回國。
其代理律師勸說,一旦潛逃,廖同學將在美國遭通緝,且通緝令永久有效,他今後可能再也來不了美國,而且也很難前往香港、日本、加拿大、英國等與美國有引渡條約的地區、國家,但如果投案、服刑,尚有望求情,降低刑罰。誰知家長在電話裡只問了一句,「到了中國,還能抓到嗎?」得到否定答案後,便斷然拒絕讓孩子投案,「不用坐牢就好」。廖同學最終逃回國內,10萬元錢花了,但通緝令永久留在美國,並沒有真正消災。
本地一所社區學院就讀的陳同學因女友另結新歡,與情敵大打出手,並將對方打傷。學校診所醫護人員發現後,按程序報警,警察很快就到學校找人。自知闖了禍的陳同學嚇得不敢上課,在電話裡告訴父母事情原委後,家長的反應竟然是「幸好還沒被抓」,還鼓勵兒子「趕緊回國算了」。陳同學於是買機票打算潛逃,結果在機場被攔下來,原來警方已經針對其毆打、攻擊控罪,發出通緝令。
「在潛逃的留學生中,許多家長扮演了推波助瀾的負面角色」,全美中華留學生權益協會理事長、律師鄧洪指出,聽說孩子出了事,專程從國內趕來、一到美國便拿出大筆現金,揚言『不管花多少錢都要保孩子出來』、然後就帶回國」的家長已屢見不鮮,「有錢什麼都能做」,家長的這種言傳身教使孩子受到潛移默化,此類法律事件頻頻發生。
多家華洋保釋公司均表示,中國留學生辦理保釋,必須把中國護照交給公司,以確保不會逃庭,甚至有公司除了護照之外,還要求必須在美國有聯合擔保人(co-signer)。
資深法律人士透露,近年來中國學生成為繳保潛逃高危群體,「保釋公司一聽是留學生,不願保釋」,保釋業者私底下抱怨,「已經被逃了好幾單,要是逃一單100 萬的,公司做一年都賺不回來,所以現在我們都不敢推薦留學生給保釋公司做生意」,所以現在保釋公司通常要求當事人有在美親戚、朋友願以財產作擔保,並且必須由保釋公司保管當事人護照原本。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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