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招聘 涉虛假廣告

時間:06/27/2013 瀏覽: 2773

景氣復甦,南加州一些華資商號陸續有增聘人手的需求。但有求職者指出,上門應徵或投出履歷表後卻石沉大海。而有雇主透露,由於現下工作機會增加,有些員工自以為行情看漲,不再兢兢業業做事,才刊登徵人啟事,希望達到「警惕」員工做好本分的真正目的,反映坊間徵人啟事「有真有假」。
根據加州就業發展局近日報告,加州5月分失業率下降至8.6%,為2008年11月後首次降到9%以下。雖仍高於全國平均失業率7.6%,坊間已看到包括華商在內、有更多的公司行號紛紛刊登徵人廣告。

月前在住家附近一家華資眼鏡行前,看到徵求幫手啟事的劉姓高中應屆畢業生,興沖沖地上門應徵,希望上大學前能賺點外怪,卻被告知「已找到人手」。一個月後他經過該家眼鏡行時,發現門前照舊張貼有徵人啟事,再度上門應徵,一樣被告知已找到人手。

月前在中餐館門前看到徵人啟事的方同學,向餐館工作人員詢問是否缺乏人手時,工作人員是一問三不知,建議他直接致電雇主。他向雇主詢問後,被告知先寄出簡單履歷,之後即音訊杳然,但仍繼續看到該張徵人告示。

近日自加州州大商學院畢業的黃同學,未畢業前即透過網路等管道找尋與本科相關工作,因毫無佳訊,母親到處拜託親友留意是否有工作機會,並每天購買中文報紙替兒子找尋工作機會。

結果其母看到報端刊載一家跨國公司正找尋與兒子所學相關人才,很高興地向在該公司服務的遠房親戚打聽。結果被告知「我所以沒有告訴妳這個工作機會,是因為公司根本沒有職位出缺。員工傳言公司不過是想激勵員工更努力工作罷了! 」

不願具名的數名業者指出,美國勞工法偏向員工,一些員工即使工作表現不佳,雇主在口頭上不能輕易警告或恐嚇員工,以免惹來麻煩。有些雇主認為不如透過徵人啟事,給員工無形壓力,讓「他們看了會擔心工作有個三長兩短,以便好好發揮工作本能」。

然而律師指出,雇主刊登徵人啟事,如果是「假招人,真正在提醒員工工作更努力」,將涉嫌違反加州「商業及專業法」(Business and Profession Code)中「虛假廣告」條文。若對大眾造成傷害,受害人可要求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對商家提起訴訟。實務上,雇主因這種行為被告的案例微乎其微,因為受害人不好舉證。

律師呂學銘說,即使雇主刊登徵人啟事,用意是為了警惕員工更努力。實務上,不會有雇主承認。而類似做法的「受害人」也不是員工,而是前去應徵者。但應徵者不可能巧到彼此認識,足以構成向雇主提起集體訴訟的人數。

律師劉于慧平則說,十人左右的小企業雇主,若擔心口頭警告工作不力的員工,會惹來訴訟。建議不妨事先制訂企業規章,註明雇主及員工的權利及義務,及在那種情形下雇主有權要求員工走路等。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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