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是大學生打工實習最佳時機,但有華裔實習生抱怨,雇主將他當成免費白勞,不但沒教東西,有時下班還不准時,變成被迫免費加班。華裔會計師及律師指出,即使是實習計畫,若雇主
未提供實習生學習機會,或實習生工作實際取代員工工作,雇主仍應依照勞工法給付實習生最低時薪。
大學畢業後有意申請藥學院的柏克萊加大張同學,已考過高中畢業生就可以考的藥劑技工(Pharmacy Technician )執照,今夏在一家自己找到的華資藥房實習,但他說,在藥房學不到東西,因
為藥劑師很少開口說話,只要求他將藥瓶依照英文字母順序放在藥架上及幫忙打雜。
張同學說,自知不是藥學院學生,藥房有些工作還不能做,如處理藥方等。但至少有藥劑技工執照,照說可勝任藥劑師助理工作,卻被當成藥房小弟,搬東西的粗重工作或前往附近醫師診所
拿藥方的跑腿工作,都是他的份。
「這個工作沒有薪水,又學不到東西」,張同學坦言不想做下去,但又不想虎頭蛇尾,因已承諾別人至少做兩個月,且希望將該經歷放在藥學院申請表上。
波莫那州大酒店管理系吳同學,暑假在親友介紹下前往一家華資旅館實習。「我不曉得旅館櫃檯工作人員是不是擔心我搶走她的工作,不太願意教我」,吳同學只好自己摸索,並因「前輩」
經常不接電話,讓她電話接不完,有時忙得不可開交。
吳同學說,該家旅館位於大洛杉磯西區,每天從奇諾住家開過去油費不便宜。但所學有限,有時會有「賠了夫人又折兵」挫折感。但看來雇主知道她需要實習經驗學分,即便她工作那麼努力
,從未表示要補貼她車馬費。
南加州華人會計師協會會長李崇正說,實習計畫通常分為有薪和沒薪兩種。如果是沒薪,雇主須提供實習生教導學習環境。實習生將因為從中受惠,可將該資歷放在申請大學或研究所申請表
上。
但坊間仍傳出實習生與雇主就工作範圍及是否應給付薪資因認知產生爭議,建議若是不付薪實習計畫,最好事先用文字表述,註明雇主將提供那些教育訓練等。
律師胡維剛說,有不少大學或研究所畢業生找不到工作,只好退而其次去做實習生,但有些人被雇主狠狠地剝削,引發實習生爭取雇主給付薪資的訴訟。
前不久聯邦法官才判決Fox Searchlight電影公司因為未給付兩名實習生薪資,違反最低時薪法。該案法官認為,兩名實習生的工作其實與員工相同。
胡維剛說,只有在實習生的工作不致取代員工工作,且雇主或主管階層有在教實習生,即實習生有在學東西,且雙方都瞭解該實習職位是無薪工作,雇主才可以不必給付實習生薪資,否則都
有必要支薪。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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