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雙方在不同州, 如何獲得有利的法院管轄?

來源:賀秀娟律師 時間:07/11/2013 瀏覽: 12095

在Miley Cyrus和未婚夫Liam Hemsworth的戀情岌岌可危、滿城風雨時,她結婚19年的父母近期也傳出即將離婚:6月,麥媽Tish Cyrus以“感情確實破裂”向洛杉磯高等法院遞交離婚申請,希望結束與麥爸Billy Ray Cyrus長達19年的婚姻,同時麥爸也向田納西州法院遞交了離婚申請。
 
在美國,離婚必須通過法院進行。即使雙方同意一致離婚,也需要法院裁判。由於不同的州法院適用的離婚法律並不相同,隨之而來做出的是否認定離婚、財產分配、子女的監護權與撫養費都有很大的差異,所以最終適用哪個州的法律,在哪個州的法院審判顯得至關重要。
 
如果離婚雙方向不同州的法院遞交離婚申請,當事人該如何爭取適用對自身有利的州法律、法院審理呢?
 
律師提醒:一般情況下,居住條件、管轄權條件決定了適用法律和審理法院,當事人應充分利用這兩個條件,以便爭取有利形勢。
 
居住條件。遞交離婚申請的一方必須是該州的居民。每個州成為居民的條件不同,不過大體上都有一定時間的要求。
 
各州對提起離婚訴訟必須在本州居住時限的長短規定不一,最長的為期一年,如華盛頓州、新澤西州、紐約州;最短的沒有期限,如南科他州。而一般的州規定在6個月左右,如加州、密西西比州、夏威夷州;較短的規定從60天到6周到90天不等,如愛荷州規定為6周、伊利諾斯州為90天等。
 
管轄權條件。除了滿足居民條件,法院還必須對雙方當事人有管轄權。管轄權涉及很多方面,但法院獲得管轄權的最簡單的方法是:對於在法院所在地州的當事人送達法院通知,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選擇的州法院有管轄權。
 
那麼究竟選擇先提出申請還是先通知對方?先後的選擇不同,案件最終審理的法院也會不一樣。關於離婚案件管轄權的確定,一些州規定根據哪一方先提出離婚申請先取得,而另外一些州則規定哪一方先送達離婚通知先取得。賀秀娟律師事務所提醒您在決定之前一定要先瞭解所選擇州優先適用的法律規定。
 
同時在離婚案件中會涉及許多讓人頭疼的法律問題,如麥爸麥媽的離婚案件中:
     1.麥爸麥媽均6月13號向法院遞交申請,但尚不明了誰先送達離婚通知?
     2. 離婚雙方是否符合居民條件和法院管轄條件?如不符合將被法院駁回,不予受理。
     3.最後,案件可能在兩個州同時審理。到底在哪個法院審判?為了爭取更合適的法院審理,就需要專業律師提出主張,以便讓對自己有利的法院來審理(詳情參考離婚聘請律師的優勢)。
 

出處:美國法律聯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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