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駕照只能在加州使用30天

時間:07/22/2013 瀏覽: 3861

聖蓋博市近期發生多起華人被捕案件,除酒駕外,還有華人女子無證駕駛,甚至有人用假駕照開車被捕。而本報曾報導過的華婦闖入希爾頓酒店案件再次重演。

8日下午5時左右,聖蓋博警察在山谷大道上攔下一輛車檢查,向車內女子要駕照時,女子卻神情緊張,拿不出駕照。警察當即將其逮捕。經查女子朱穎(Ying Zhu,音譯),27歲。警方沒有透露她身分,不過聖蓋博警局大隊長Tony Hernandez表示,外國人持母國駕照可以在加州合法駕駛30天,但超過30天後則需要向加州車管局申請加州駕照。他表示,外國人所持駕照必須為原件,不能為影印。此外,除駕照外,外國人還必須隨時攜帶護照以備查驗。駕駛還需要購買車輛保險。不過法律並沒有明確要求駕照需要有英語翻譯或公證,所以如果遇到警察攔檢,將駕照原件以及護照原件給警察即可,不必出示翻譯或公證件。

律師蔡玟慧表示,無照駕駛違反加州交通法規,如果沒有撞到人則好,否則將會數罪併罰。即使單純因為無證駕駛,罰金也可高達1000多元,而且會留下被捕記錄,對將來找工作等帶來影響。新移民最好不要著急開車,等拿到駕照再開不遲。

5日,該市警察還在Del Mar街逮捕一名使用假駕照開車的華人。當天上午10時多,警察逮捕使用假駕照開車的47歲華人男子譚鑫虎(Tinhu Tam,音譯)。

蔡玟慧表示,如果是非法移民被查到使用假證件,則會直接被送到遣返中心等候遣返。如果使用假證件進行欺詐,則視狀況是否嚴重程度定罪,一些跨州的案件則會違反聯邦法,由聯邦定罪。無照或使用假駕照雖然不至於坐牢,也不至於案子被檢察官正式起訴,但會留下被捕案底,將來如果需要到聯邦政府等部門工作,可能會遇到問題。雖然被捕並不能說明有罪,但一些政府部門還是希望僱用完全無此類紀錄的人。此外,一些高科技企業對應聘者的背景調查也十分嚴格,所以民眾最好不要掉以輕心。

此外,年輕人酒駕依然時常發生。14日凌晨1時左右,在該市聖蓋博路上,24歲的華人女子賴凱瑟(Kathy Thi Lai)因為酒駕被捕,因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經超出限量,警察不但立刻將其逮捕,還將其駕照吊銷。而7月1日,名為吳明成(Mingcheng Wu, 音譯)的34歲華人男子也因酒駕被捕,駕照也被吊銷。

51歲婦人馮凱琳(Kathleen Karen Feng)6月30日上午7時,再次出現在希爾頓酒店,酒店只好再度報警。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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