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今年,有不少中國公民在美國進行了投資,在美國境內有收入,雖然這部分人群並不是美國公民或者美國綠卡持有人,也不滿足美國稅法中的實際居住標準測試(Substantive Presence Test ), 但是他們因為在美國有收入,故此每年也需要申報和可能繳納美國稅。
非美國居民在報稅過程中要提交的稅表是1040NR(Form 1040 Non Resident),並且如果是第一年報稅,需要同時申請美國的報稅號碼ITIN (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很多中國公民都問我,ITIN號碼能不能單獨申請。美國國稅局規定,在絕大多數情況下, ITIN是不能單獨申請的,需要和美國稅稅表1040NR一起共同提交。對於中國公民在報非美國居民美國稅,不享受美國稅務居民的標準抵扣(5800美元,2011年)。故此,可抵扣的空間比較小。 1040NR不能電子報稅的,需要通過郵寄的方式提交給美國國稅局,這也是非美國居民報稅時注意的一個問題。
非美國居民在報稅過程中,如果已經有收入被美國國稅局預扣。例如,當年出售了房地產,房地產的售價的10%已經被國稅局預扣,那麼在報稅的時候,應當附上預扣證明(Withholding Certificates), 如果預扣的數額高於應繳稅款的數額,那麼申報之後會獲得美國國稅局的退稅。當然如果應繳稅款高於預扣數額,那麼報稅人應當把欠稅款補齊上交。
最後在1040NR表格的報稅時間上,美國國稅局的規定比較有意思。如果報稅者在美國境內的收入沒有預扣,那麼報稅時間是第二年的6月15日。如果報稅者在美國境內收入有預扣,那麼他的報稅時間是4月15日。故此,時間上的差異也是非美國居民用1040NR報稅時候需要特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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