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稅和中國稅其中一個非常不一樣的地方,就是美國稅中存在著贈與稅和遺產稅的問題。這兩個稅是很多赴美投資者非常關注的內容。作為美國註冊會計師,我通過這篇博客來簡單介紹一下美國贈與稅和遺產稅的情況。
贈與稅(Gift Tax)和遺產稅(Estate Tax)是美國政府為了調節社會階級之間差異所設立的稅種,主要適用的人群是美國公民和美國綠卡持有人。如果按照比較簡單的語言來說,一個人生前的免費給予他人的行為受到贈與稅的約束,一個人去世後財產分配的行為受到遺產稅的約束。故此,這兩個稅事實上是統一的。
先說贈與稅,贈與稅分為年贈與額度限制和一生贈與額度限制。 2012年的年贈與額度為13000美元,2013年將調到14000美元。所謂年贈與額度,就是如果一個美國人2012年將13000美元以下的現金或者資產贈與其他人,是不需要申報也不佔一生贈與額度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贈與,則加倍,即26000美元(2013年調整為28000美元)。受贈人不需要是直系或者旁系親屬,任何人都可以。如果贈與超過上述數額,則需要在稅表中進行申報披露,佔用一生的贈與額度。贈與稅現在一生的贈與額度為5,120,000美元,夫妻雙方一共10,240,000美元。如果超過這個數字,核定稅率為35%。當然這個數字是比較高的,基本上只影響美國1-2%最富的人群。
如果美國人受到非美國身份的人的贈與,那麼他和贈與稅是不產生什麼太多關係的,但是如果受贈人接受的饋贈一年超過10萬美元,就需要在稅表中進行披露和申報。
關於遺產稅,實際上就是贈與稅的延續。遺產稅的一生額度現在是5,120,000美元,夫妻雙方一共10,240,000美元。這個額度是和贈與稅共享的。一個人生前贈與的數額要從這個額度中減去,才能得到遺產稅的一生最終額度。故此,生前贈與越多,去世後遺產額度就越少。現在遺產稅的核定稅率超過額度之後是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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