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有保險理賠 當心醫療費不夠

時間:08/26/2013 瀏覽: 2971

近一周內,華人遊客乘坐旅遊大巴車禍接連發生兩起。

全美中華留學生權益保護協會及律師鄧洪提醒,車禍中的受害方理賠分為實質賠償及精神賠償兩部份。前者包括人體傷害,後者包括因車禍對日後生活造成的陰影和心理恐懼。

加州法律規定此類旅遊大巴需購買賠償額度不低於500萬元的保險。鄧洪表示,車上共有52名乘客,人均賠償不到10萬元,「若乘客有較嚴重的腦外傷,包括開顱手術、物理治療、日後康復及精神損失在內的花費很有可能突破百萬元」,總金額500萬元的賠償很有可能不夠分。若旅遊公司申請破產,受害者想要獲得超出保險支付範圍內的理賠,則會難上加難。

他指出,責任方的歸屬應從多方面入手,如駕駛者是否具有資質、車輛是否定期維修保養、旅遊公司對駕駛者的行程安排是否合理,會否導致駕駛疲勞等。

鄧洪指出,有駕駛者每天往返接送遊客多達近十趟,賭場與旅遊公司合作協議中要求他們帶來一定數量的客人,此類規定無形中給駕駛和旅遊業者帶來壓力,促使他們不得不「跑得快、跑得勤」。

據洛杉磯時報,此次翻車的旅遊公司的大巴兩年內第一次出現撞車事故,但今年已有三次交通違規(moving violations),其中兩次是今年2月在亞利桑納州超速,分別超速六至十哩/小時及11至14哩/小時,另一次是今年5月在內華達州,旅遊大巴駕駛者沒有與旁邊輛車保持安全車距。此外,兩年內公司已收到過25次此有關汽車安全隱患的通知單,如煞車軟管(brake hose )、緊急逃生門及輪胎問題。

鄧洪提醒受害者與代理律師簽訂合同時不能只看賠償數額的分配比例,還要留心「秋後算帳」的醫療帳單。他指出,傷者車禍後被送往公立醫院,醫療費由政府先行墊付。一旦賠償到手後,醫院可能會寄來帳單,要求支付醫療欠款。若這一點沒有和律師先行講明,即使日後賠償到手,也有可能因醫療帳單入不敷出。

他還指出,車上多是不懂英文的老年華裔民眾,若他們與律師交談時使用中文,則有權要求律師將英文合同翻譯成中文後再簽署。

留學生權益保護協會會長袁志偉表示,留學生數量增長,駕車安全問題也越來越多。無保險或無駕照駕車、撞車逃逸、超速駕駛、賽車、甚至未滿21歲的學生酒後駕車也屢見不鮮,結果不僅是罰款、上庭,甚至面臨吊銷駕照、影響入美簽證。


資料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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