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設海外帳戶 財務顧問中箭

時間:08/27/2013 瀏覽: 2751

國稅局追查海外帳戶以來,已替美國政府帶來55億元稅收,近日並將追查重點放在替有錢人設立海外帳戶的財務顧問,希望「一箭多鵰」。一名擁有美國及瑞士雙重國籍的財務顧問,近日即因不敵美國政府的龐大壓力,採取認罪合作態度,成為首位主動認錯俾換取輕罪的財務顧問。

隨著美國政府不遺餘力追查海外帳戶,台灣也傳出不少擁有台灣及美國雙重國籍的有錢人,向會計師諮詢如何應對,導致「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近日發文會計師,建議他們不要教蓄意逃漏稅的美籍客戶拆單或將放在金融機構資金提領出來投入不動產或貴重金屬,以免觸犯美國法律。

現年57歲的巴茲(Edgar Paltzer)不但是財務顧問,也擁有律師執照,日前在紐約曼哈頓聯邦法庭就協助富人逃漏稅認罪。可能面臨入獄五年及罰款,但專家相信,由於他與美國政府合作,將可換取更輕刑度,甚至不必入獄的優惠。該案已訂明年2月判刑。

據悉,美國政府目前並對其他30多名財務顧問提起檢控,控告他們協助有錢人設立海外帳戶逃漏美國稅賦。巴茲認罪被認為具骨牌效應,將影響其他財務顧問,進而也會採認罪態度。而透過財務顧問設立海外帳戶的有錢人,倘若尚未向國稅局自首,目前恐怕很難吃得好睡得好。

會計師施啟祥指出,國稅局提供巨額獎金給提供逃稅資料的告密者,因此巴茲即使被判入獄坐牢,也因為會與國稅局合作,提供其客戶資料,無損他獲得巨額獎金資格。

會計師李新忠說,從台灣友人獲悉,一個會計師專業組織已發文給會計師表示,有些會計師針對美國「肥咖條款」在媒體發言,建議受影響人士將金融帳戶拆單,即將金額減少到5萬美元以下,或將資金轉出來投資房市或貴重金屬,「等於協助美國人逃漏稅」,將有誤觸美國法律之嫌。

李新忠說,肥咖條款要求全球金融財務機構替國稅局做眼線,只要美籍存戶存款超過5萬元,就須申報給美國政府有關單位。肥咖條款並要求海外財務資產個人超過5萬元、夫妻超過10萬元的美籍人士,有必要在4月15日申報所得稅的截止日,同時使用8938表格申報。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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