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聯邦健保法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離加州設立的「加州全保」(Covered California)投保登記日不到一個月。新健保宣稱,將對符合資格卻拒不參保的加州居民處以95元或其年收入1%(取更高者)的年罰款,讓不少民眾心生忐忑。華埠服務中心社區醫療中心表示,不少民眾以為人人都需參加加州全保,「這是一個誤區」,有幾類特殊人群可獲豁免。此外,必須擁有保險的精神也並非只制約美國公民和綠卡,許多在加州有合法身分的人也必須遵循遊戲規則。
加州全保的條例指出,沒有政府提供的白卡(Medi-Cal)、紅藍卡(Medicare),沒有雇主提供的保險,也沒有自己購買的健康保險的加州居民則必須參與「加州全保」。大多數加州居民從2014年1月起都被要求擁有健康保險,無保險者則會被處以罰款,但六種特殊人群或可免除罰款。
保險花費超過總收入的8%;年收入低於報稅標準(例如,2012年單身最低門檻為9750元,四口之家為2萬7100元);符合條件的宗教豁免者;無證移民(Undocumented immigrants);被監禁的犯人(Incarcerated);美洲土著部落成員(Native American tribes)。
具體查詢豁免人群資格可查看加州全保官方網頁:http://www.coveredca.com/frequently_asked_question s.html。
對於無證移民類別,華埠服務中心加州全保專員Teresa表示,他們可向專供緊急服務的限制性白卡(Restricted Medi-cal)、洛縣公立醫院、社區免費門診等尋求醫療服務。
此外,沒有保險的加州合法居民(Legal residents of California)均被要求參加「加州全保」。2014年拒不參加者將面臨95元或年收入1%的罰款,2015年則上調到325元或年收入2%,2016年高達695元或年收入2.5%,該項罰款將在次年報稅時收取。此規定不僅用來約束美國公民和綠卡,也適用於在加州「合法居住」(Lawfully Present)的外國人。
全民健保的思路是「參與的人數越多,平攤到每個人頭上的花費就越少」。「加州全保」用足足三頁紙,把12大類除公民和綠卡之外的符合條件的外國人(Aliens)也納入到全民健保的大框框之中,要求他們必須參加。
根據「加州全保」畫定的界限,獲得庇護者(granted asylum)、被承認為難民者(admitted as refugees)、暫緩遞解出境者(deportation has been withheld)、遭受美國公民配偶家暴的人、允許合法工作的外國人(granted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等均被認定為「合法居住」的外國人,都被要求參與該項保險計畫。
具體查詢必須參與該保險計畫的外國人資格可查看加州全保官方網頁:http://www.coveredca.com/PDFs/English/Covered_Ca lifornia_List_of_Lawfully_ Present_Individuals.pdf 。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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