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中國移民出於種種考慮想放棄原來的庇護申請,把自己的案件轉為結婚調整身份。這種方法有其可取之處,可是要注意以下幾點以免耽誤自己的案件。
如果你已經在驅逐出境的程序中(即已經在上移民法庭),你不可以把結婚調整身份的整套文件遞送給移民局,而自己不再出席移民法庭的聽證會。移民局對你的調整身份沒有管轄權,你必須在移民法庭調整你的身份。如果移民局錯誤地發給你綠卡, 此綠卡是無效的。如果你不出庭的話,法庭就會發遞解令。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你與美國公民結婚也不能幫助你拿到綠卡。
即使你放棄了政治庇護的申請,法官或政府律師可以在法庭上就你原來的庇護申請發問有關的問題來考驗你的可信度。如果你毫無防備的話,你會被認定故意地申請沒有理由的政治庇護,從而終身不能申請任何身份。
如果你已經在驅逐出境的程序中,你必須遞交豁免表證明你的婚姻是真實的。在向移民局遞交移民申請I-130 的時候,你要附上大量的材料證明該婚姻不是假婚姻。同時,你還需要參加面談。面談的時候,移民局可能會把妻子和丈夫分開來詢問。問的問題經常涉及隱私。所以如果你的婚姻是假的,你的面談可能不會通過。如果你的面談能夠通過的話,法院才會有管轄權來調整你的身份。在調整身份的聽證會上,你和你的配偶必須出席該聽證會。一般來說,聽證會很短,十幾分鐘就結束了。
由於移民法庭的調整程序很長,你可以在遞交I-130後或I-130被批准以後,申請法庭結束驅逐出境程序,但是允許政府律師重新開案。這樣的話,你不可以把結婚調整身份的整套文件遞送給移民局,移民局對你的調整身份有了管轄權,最後發給你綠卡。
資料來源:僑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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