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納稅人可能出於需要而在去年提前從退休金計劃中取款. 國稅局希望這些提前取款的人知道,提前動用退休金可能會影響到您的稅務. 以下是有關提前支取退休金的十項事宜.
1. 您在未滿59 ½歲以前從您的個人退休金帳戶(IRA)領取的金額通常被視為提前或過早支領的退休金.
2. 提前支取的退休金通常要多繳百分之十的稅金.
3. 提前支取的退休金也必須向國稅局申報.
4. 如果您把支取的退休金轉到另一個IRA帳戶或合格的退休金計劃之中就不需繳納百分之十的額外稅金. 但是,您必須在領出這筆錢後的六十天內完成這項轉存手續.
5. 如果您轉入的新退休金計劃付款給您或您的受益人,您轉入的金額通常會被課稅.
6. 如果您在IRA帳戶存入了非減稅的款項,而後又提前從該帳戶取款,您所支領的款項中屬於非減稅的金額部分不需繳稅.
7. 如果您提前從羅斯個人退休帳戶(Roth IRA)取款,款項中屬於您過去的存款部分不需繳稅.
8. 如果您從任何其他的合格退休金計劃取款,您取出的金額通常全部要課稅,除非您原本存入該計劃的是納稅後的雇員供款.
9. 提前支取退休金應繳的百分之十額外稅金在某些情況下例外,諸如領出的錢用於購買第一棟住宅,用於支付某些醫療或教育費用,或假如您是一名殘障者,即可豁免這筆額外稅金.
10. 有關提前從退休金計劃中取款, 百分之十的額外稅以及所有可豁免此額外稅的例外情況等更多資訊,請參見國稅局575號刊物【退休金和年金收入】(Pension and Annuity Income)和590號刊物【個人退休福利安排計劃】(Individual Retirement Arrangements,簡稱IRAs). 這兩份刊物可從國稅局網站取得或致電800-TAX-FORM (800-829-3676) 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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