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之音報導,寄給在美國的家人的生活費是否應向美國申報?存在中港台的銀行帳戶,是否也應向美國國稅局報告?放棄綠卡或美國公民身份後就不再需要繳納美國稅了嗎?美國會計師和律師提醒兩岸三地的華人,最近美國加緊追稅,華人須留意避免誤觸地雷。
美國會計師林清吉和律師張天駿以及另外兩位在美中台三地具有執照的會計師,最近合寫了一本《美中台跨國稅務Q&A》的中文書,把過去十年來客戶詢問最多的200個問題和答案集結成書,希望在美中台間華人金錢往來日益頻繁的時代,請大家留意,不論是使用人頭、洗錢、疏忽或企圖隱匿不報,都可能遭美國國稅局查獲重罰。
收入少卻開豪華車易引起查稅
林清吉依經驗指出華人最容易犯的錯誤,他說:「我們最近看到的例子最多的是,很多人沒有報所得稅或是報很少,但買的車或租的車都是豪華車,國稅局從DMV汽車監理處得到資料就寫信問納稅人,要求解釋你怎麼付得起?另一種是每月繳付房子貸款只要超過一萬美元以上,也是國稅局查稅的對象,因為他會針對你的1098表格,發現你的分期付款很高,收入卻很少,甚至沒有收入,也會詢問到底你們是怎麼生活的?」
贈與超過十萬美元須報備
林清吉表示,許多人從中港台匯款接濟在美國居留的家人,或是替在美國的子女買房子繳房貸,但不知道如果一年超過十萬美元就要填寫3520表格報備,如果匯款者不是美國綠卡或公民可以不須繳稅,但仍須報備。林清吉說有些人因為沒有報備,查到後被罰款高達50%。林清吉說,如果是在中國工作撫養美國的家人,一年有八萬多美元的免稅額,在中國繳的稅還可在美國抵稅。
利用人頭洗錢炒股惹起法律糾紛
張天駿律師指出有些人利用人頭來便宜行事,不論是洗錢、炒股票、買房產、或是中國大陸貪官轉移財產,後來卻惹起很多法律的糾紛。
張天駿說:「過去十年來,有人想要躲避國稅局的追查,用了很多人頭。現在陸陸續續都產生很多法律問題,比如說人頭捲款而逃,或是人頭去世,他的子女視這些財產為他們的。」
張天駿也聽說過,有些商人給貪官回扣,把回扣的錢存在一些小國,卻被美國國稅局查到。因為這種回扣是犯罪所得,因此商人的行為構成了洗錢,因而被起訴。
他說:「我們所遇到比較多的是在遺產和贈與稅方面。」美國每人每年可以免稅贈與12000美元(今年增至13000元)。有些人利用多個人頭匯款,再集中到家人手中,但仍逃不過國稅局追查罰款。贈與稅罰款也是高達50%。
海外銀行帳戶也須報備
林清吉更提醒大家今年9月23日就要到期的海外銀行帳戶申報,不論是在美國工作的人或是持有美國綠卡或公民身份,只要在美國以外的銀行帳戶曾經超過一萬美元,都要向美國國稅局報備,否則查到,罰款也是存款額的一半或高達十萬美元。
林清吉說:「很多人在海外明明都還有銀行帳戶,可是往往忘了要報一個表格GD95-22.1,這個表格就是要敘述一下,你在哪個國家,哪個銀行,哪個帳戶號碼有多少存款,一年之內只要存款曾經有過一萬美元以上,都要報備。」
林清吉等人指出,近來有人拋棄了美國綠卡或國籍,以為可以不必再報美國的稅,卻仍遭到追稅,因為他們忘了必須填寫8854表格才能放棄美國的稅籍。
資料來源:人民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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