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督察辦(The Treasury Inspector General)於2013年9月初篩選102份國稅局近年來的稽查(Audit)稅表後得出結論,其中的43份(42%)稽查應該「舉一返三」,即從稽查當年擴展為前後三年,或推前兩年,預計多收回欠稅40萬8000元。
眾所周知,國稅局的稽查系統採取插旗(Red Flag)攔截(Block)作業,一旦「紅旗」發現目標,系統便會自動攔截列入稽查黑名單。督察辦現在建議國稅局對稽查嫌疑人一律擴大搜索範圍,前後兩年即使未被插旗照常納入,因為嫌犯歷年申報的模式相同,就此順藤摸瓜必有斬獲。現舉兩例說明。
田小姐任職某醫療保險公司精算師,2011年在個人稅中過度申報醫療整容手術及雇主未報銷與工作相關開支而遭到國稅局稽查。田小姐於2013年6月4日收到國稅局發出的第一道「通知」,告知2011年個人稅被稽查,限期30天回應所屬國稅局辦公室。田小姐驚魂未定,趕緊找會計師商量對策,不料15天之後又收到第二道「通知」,國稅局稽查擴展到2010年,並附上4549表(Income Tax Examination Changes)的兩年欠稅帳單總計超出4萬元,回應期限仍為2013年7月4日。田小姐的噩夢尚未結束,國稅局緊接著又發出第三道「通知」,關於2012年A表(逐項扣減)查稅通知。田小姐只能按章補稅。由此可見,國稅局「舉一返三」策略已出現功效。
梁小姐任職某人壽保險公司經紀人,2011年W-2中約15萬元收入來自「自雇員工」(Statutory Employee),在C 表中的扣減費用高達12萬元,超過80%。國稅局於2013年8 月30日發出稽查通知信4564表(Information Document Request),要求梁小姐提供2011年C表中扣減的廣告、汽車、佣金(1099-MISC)、折扣、保險、專業人士、辦公用品、家庭辦公室、停車過橋、房租材料、旅差食宿、水電煤氣燃油等各項開支的日誌(logs)、發票(Invoices )及報銷憑證(receipts)。通知信中同時要求梁小姐或其代理人面試時攜帶三年稅表(2010-2012)複印件。
梁小姐委託會計師處理,但讓會計師手中暗暗捏了一把汗,國稅局似乎是在暗示稽查範圍隨時可能擴展到前後兩年。果然不出所料,2013年9月11日,梁小姐又收到國稅局關於20 2年的稽查通知。相較之下,梁小姐2012年的C表收入更高,扣減額也更甚,與2011年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在這種情況下,梁小姐稽查代理會計師必須打2010年的「腹稿」以應不測。
根據統計,國稅局於2012年實施了100萬件以上的稽查,創收超過90億(人年均9000元)。由於國稅局的人力有限,每年能夠承受的審計是一個固定數字,因此「舉一」是否應該「返三」變成了數學概率問題。以上列舉的田、梁兩例按照國稅局三年欠稅預估4549表(Tax Assessments ),當超過每年9000元,查稅的最後結果取決於稽查員和受委託會計師之間的「過招」。
筆者兩年前曾代表被稽查客戶去國稅局長島上訴法庭過堂,客戶2009與2010兩年的個人稅均由H & R Block完成,由於C表(自雇收入)和E表(出租收入)濫報開銷,被國稅局預估補稅超過4萬元。筆者接手這個案例後發現,雖然有高達數萬元的開銷不實,但客戶也有高達2萬元的第二家銀行貸款利息與房屋折舊費用漏報,因此糾正後並不欠稅。上訴法庭眼看竹籃打水一場空,只好藉口Capital Gain AMT強徵2000元補稅結案了事。由此可見,國稅局的稽查並不總是穩操勝券,運氣不好也會踢到鐵板。
不可否認,「舉一返三」使國稅局稽查快速達標。相信國稅局會作為模式在全國普遍推行,倒楣的是被插旗的報稅民眾。因此,筆者勸讀者千萬不可存在僥倖心理,因為一旦被查就可能秧及三年,讓你揀了芝麻而賠上西瓜。(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資料來源: 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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