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移民案例(十一):留學期間投資創業巧申請

來源:陳丹虹律師 時間:11/18/2013 瀏覽: 2043

申請人簡介:施女士

I-526遞交時間:2012年8月

I-526批准時間:2013年4月

綠卡獲得時間:2013年7月

施女士,香港籍,1997年赴港定居,赴港一直擔任一家公司的外貿經理。赴港前曾承包大型國企下屬酒店,時間長達8年,是一個成功的事業型女士。施女士於1995年用個人承包經營酒店的收入在沿海某城市購買了別墅。2010年,施女士的這套別墅價格較購買時已經翻了7倍,價值約為1500萬元人民幣。

2009年下半年,施女士成功申請到學生簽證赴美留學,修讀英文課程及管理學學位。雖然學業緊張,施女士仍舊積極尋找合適的投資機會,通過朋友介紹,找到了一個瀕臨破產的門類產品生產企業。經過長達半年的磋商,施女士成功以近200萬美元的價格,將該企業、物業及其員工全部接手。所用資金來源即為賣出上述別墅所得。最初購買這個企業的時候,施女士只是單純希望在美國投資一個生意,完全沒有想到也可以通過投資獲得永久居民的身份。一個偶然的機會,2012年6月,施女士陪同她的朋友來我所諮詢時,順便問及她個人應如何通過留學最終獲得綠卡,我所律師在和她詳細了解了個人背景后,建議她可以申請投資移民。

在確認了她個人用於購買企業的資金的合法來源后,我所開始?手整理施女士購買的美國公司檔案,將她購買企業時的所有購買檔案以及截止到遞交申請前一個月所有的公司經營檔案、員工雇佣信息等,都詳細梳理一遍,並根據公司經營情況編寫了真實可信的商業計劃書。從施女士首次諮詢到本所為她遞交I-526申請只花了兩個月左右的時間。

施女士的I-526申請審批非常順利,在沒有任何補件的情況下不到8個月就獲得批准,這在目前平均審理速度是14.7個月的大環境下是非常少見的。不僅如此,施女士個人的調整身份申請也進展迅速,我所5月初為她遞交了I-485申請,7月中旬施女士就獲得了綠卡。

施女士獲得綠卡后打電話來的第一句話就是“早知道這麼順利,我2010年就應該申請投資移民,白白浪費了兩年的時間。”

施女士的申請如此順利,並不僅僅靠運氣,有幾個主要因素決定了申請的成功:首先,施女士本人擁有成功經商經歷和良好的收入;其次,施女士的資金來源合法,資金流向明晰;最后,施女士購買了美國企業后已經為當地創造了不少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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