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逝世領取社安金

時間:11/26/2013 瀏覽: 5670

對許多夫妻而言,退休後的生活可能沒有想像中愜意,除了要擔心存款提早花完,萬一另一半先走,財務狀況可能立即陷入困境。

社會安全署網站曾於2004年刊登一篇研究報告,指出夫妻中若有一方在退休前幾年去世,將對另一半的財務展望造成重創。

如果活著的一方剛好沒有在工作,抑或收入較低,則會承受更大的財務衝擊。一般來說,接近退休的前幾年正是一個人賺錢與儲蓄能力的巔峰,而活著的一方若是收入較低,加上歲數也不小,通常很難再去培養新的工作技能,或發展新的事業。

在這種情況之下,社安系統的一項倖存者福利(survivor benefits),可以作為倖存配偶或甚至已離異倖存配偶的救命稻草。

依規定,結婚至少九個月的倖存配偶(意外或執行軍務時死亡不受此限),或曾結婚至少10年、但在60歲前都沒有再婚的離異倖存配偶,都有資格領取這項福利。倖存配偶若育有16歲以下子女,或育有殘疾子女,則不受年齡限制皆可領取這項福利。

這項福利的條件比一般退休福利寬鬆,許多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符合領取資格。此外,這項福利最早可從60歲開始領取,比領取傳統退休福利的最低年齡還早兩年。

對突然失去另一半的倖存配偶而言,這項福利代表他們即使未滿社安金提領年齡,也可以先用此解急。不過,社安金收入若達一定額度,可能面臨稅金。專家建議,在決定提領方式之前,最好先根據稅務情況做全盤考量。

如果失去另一半的倖存配偶已可以開始領取自己的退休福利,也不妨考慮先提領遺孀、鰥夫福利,因為推遲提領年紀,可增加日後領得的金額。

總而言之,對遺孀、鰥夫而言,規畫退休跟領取社安金的時機,可能是一件有點複雜的事情,同時也需要考量許多因素。專家建議,在做決定之前可到社安署地方辦公室詢問,或跟財務顧問或會計師討論最適合個人財務狀況的作法。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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