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稅法最大的改變,與歐記健保全面落實息息相關,因為國稅局自2014年起,將針對未買健保的納稅人加徵稅務罰款。華人會計師指出,2014年4月15日報稅截止日後,一些多報收入以便獲得比白卡更好的健保計畫納稅人,極可能面臨查稅風險。
歐記健保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所有美國公民、綠卡持有人,及在美國居住超過183天的納稅人,必須購買健保。只有受刑人、非法居民、印地安人、符合宗教豁免權的人士、收入低於報稅標準而不須報稅人士,才可以免除罰款。
2014年是健保改革施行的第一年,政府允許2014年只要擁有健保至少九個月,就不會被罰款。政府訂定未買健保的罰款也相對低,即每人95元罰款或家庭年收入1%,並以較高者為準。由於罰款不算高,因此有納稅人表示寧可被罰款。
會計師李新忠說,若有這種想法最好三思而後行,尤其是高收入人士,才不致誤判情勢。罰款的計算也涉及很多細節,不像表面那麼簡單。他舉年收入15萬元的六口之家為例,一對夫妻和一個18歲以上孩子及三名未滿18歲孩子,若未買健保,罰款是95元乘以4.5(因未滿18歲以半個人計算),即427.5元。但因政府規定上限不能超過95元的三倍,因此是285元。
但285元須與家庭年收入的1%相比,取其較大的做罰款。在計算時,須先用15萬元減去基本免稅金額,才乘以1%。該例的基本免稅金額是將夫妻的標準扣除額(standard deduction)加上一家六口的個人免稅額,即以1萬2400元加上3950元乘以六,結果是3萬6100元。然後用15萬元減去該數字,再乘以1%,結果是1139元。因此該例當事人每個月要繳的罰款是1139元除以12個月,平均每月近100元。
李新忠說,2016年不買健保的每人標準罰款是695元,或家庭年收入2.5%,若引用前例計算罰款,結果罰款近2850元,相當於每個月近240元。
雖然國稅局對不買健保者不會提起刑事控罪,或就未繳罰款加徵利息,或在納稅人物業上放留置權(lien)。但只要納稅人有退稅,國稅局會先扣掉其積欠的罰款,才退回剩下稅金。
會計師鍾子磊說,健保改革讓更多低收入人士獲得白卡,但因投保人可選擇的醫療網較少,醫師表面上不說,實際上不愛收白卡病人,因此不少這類人士要求保險經紀將其收入報高,以便在政府補助下,從加州全保買到比白卡好一點的銅級或銀級健保。雖極可能如願以償,但他們2014年申報所得稅後,預料國稅局極可能回過頭來查稅,屆時不可避免地出現一陣混亂。
資料來源:worldjournal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