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年約有超過百萬的皮膚癌案例,是極為常見的癌病,每年約有上萬人因皮膚癌死亡。皮膚癌類型包括:基底細胞癌(Basal cell cancer)、鱗狀上皮細胞癌(Squamous cell cancer)、黑色素癌(Melanoma)。基底細胞癌最為常見,而黑色素癌雖機率較低,但是一旦發生則容易轉移,是最普遍的皮膚癌死因。
皮膚的色素沉澱、太陽紫外線曝曬、人工紫外線、化學輻射、基因等都是皮膚癌的相關因素。年齡也是重要的因子,由於紫外線曝曬是長時間累積,因此必須長年的曝曬更有可能積累過量,而年齡大的患者存活率也低於年輕人。
預防皮膚癌,最重要就是防曬,使用防水的曬用品。選擇時必須注意防曬指數(Sun Protection Factor,SPF),市售的防曬品都標有SPF與一個阿拉伯數字,如SPF15、SPF30,指的是防曬品的效能。
計算方法是在不使用防曬品的狀況下,如果一個人陽光曝曬20分鐘皮膚會開始出現紅斑,則使用SPF30的防曬品可讓陽光在「20分鐘*30(SPF)」,也就是延長保護時間到600分鐘以後,當然實際的阻擋值依情況不同會有落差。
此外,平常儘量穿著有防護能力的衣服,例如長袖、長褲,中午到下午太陽最大時,也要避免在太陽下活動。嬰兒、小孩也會累積紫外線曝曬,玩遊戲時最好選擇陰涼處。在雪地、水池等會反射太陽的地方也要特別注意,避免受到加重的太陽輻射。
同時,雖然一些人認為古銅色肌膚代表健康,刻意做日光浴,或使用日曬機,但過度曝曬會導致皺紋,也增加罹患皮膚癌的風險。
醫師Lillian Soohoo提醒,最好定期做皮膚癌篩檢,若發現皮膚出現新的痣、不正常出血或是變化,則一定請醫師檢查,萬一真的罹病,即早治療治癒機會才高。
資料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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