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愛用保險來保護個人資產,如汽車、房屋和珠寶等。但許多人卻忘記為他們的最重要資產買保險﹕工作和維生的能力。
社安署最近公布資料顯示,全國20多歲的年輕人中,四分之一的人在年屆67歲前,將不幸成為殘障。如果傷病使人過早失去工作能力,損失的薪資將遠高於一棟房屋和一輛汽車的價值。如年薪是5萬元,工作20年的收入便是100萬元。
工作時期萬一患病和受傷,社安署將提供部分殘障福利。但社安署的福利很難保證生活舒適,迄今年3月,每月領取的殘障福利平均不到1130元,而且申請福利的資格審查復雜,過程冗長,而且要至少12個月因殘障不得工作者才能獲得福利。
許多家庭認為,損失數月的收入,或者是只靠一半的薪資生活,不是他們的選擇。如果不願這樣選擇,消費者就應尋求得到某種形式的殘障保險,以便更好保護自己。
殘障保險有以下三種形式,消費者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做出選擇。
團體殘障保險 (Group disability plans)。團體殘障保險是最常見的殘障險種,通常是靠雇主提供。若是參加團體殘障保險中最低檔次的保險,需繳納的費率極低,因此對消費者是利大於弊,但提供的殘障福利卻差異很大。團體殘障保險不能完全補足消費者的全部收入,通常只提供收入60%的福利。而且團體殘障保險還規定了每月或每年的最高支付額,或是設定領取殘障福利的最長時間,短者甚至只有兩年。鑒於團體殘障保險的上述缺陷,消費者應仔細了解計劃的詳細規定,因為參加者如是身染重痾,團體殘障保險可能無濟於事,提供不了太大幫助。
個人殘障保險(Individual disability plans)。如果雇主不提供團體殘障保險,或是消費者不喜歡雇主的計劃,他們可考慮參加個人殘障保險。但消費者切記,如果沒有團體殘障保險,購買個人殘障保險的費用,將完全視消費者的個人具體情況和需求而定。與健保計劃一樣,個人殘障保險的費用通常對年輕和身體健康的人較低,如是老年人並患有心臟病,費用將會增加許多。但即使如此,購買個人殘障保險仍有許多選擇,譬如獎金收入可以保險,或是在工作更換後,仍繼續維持原單位的個人殘障保險等。如果對個人殘障保險有獨特需求並且願意參加,個人殘障保險就值得考慮和購買。
補充殘障保險(Supplemental disability plans)。消費者如有雇主提供的基本殘障保險,或是願依靠社安署的長期殘障福利,那麽,他們就可考慮參加補充殘障保險,以協助支付醫療與生活費用,因為如果沒有更多的資金來源,完全靠社安署的長期殘障福利,醫療與生活費可能無法償付。例如消費者參加雇主提供的團體殘障保險,雖然只補償個人薪資的60%,但若加上補充殘障保險,消費者得到的補助就可達到原來薪資的80%,而且保費低廉可負擔得起。
無論選擇何種保險,個人的需求才是哪種保險最適合自己的決定因素。如果遇到突如其來的悲劇,政府將會提供基本的社安福利,擁有某種殘障保險,顯然是聊勝於無。
但消費者不要以為,有了殘障保險便可高枕無憂,遇到突發重病時將有能力支付一切費用。因此,消費者要參加雇主提供的殘障保險,仔細閱讀其中的規定,並考慮是否還要參加個人和補充殘障保險。
消費者若想參加殘障保險計劃,最差的時機就是在需要殘障保險的時候。因此消費者一定要未雨綢繆,提前計劃。
資料來源:美國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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