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醫療保險公司很多,各公司也有多種醫療保險計畫,在眾多保險公司和眾多保險計畫中,留學生該如何選擇呢?下面對美國醫療保險公司和醫療保險計畫作簡略的介紹,以使留學生可對各種醫療保險做有效的比較,找到對自己最有利、最合適的保險。
第一要瞭解醫療保險費的負擔(PremiumCost)。 這是指投保人要支付的醫療保險費。當然,保險費越低越好。比較保險費多少固然重要,但一定要考慮保險賠償支付及其他限制條件等規定。一般而言,保費較低的保險計畫,賠償支付也較低,且可能附有較多限制條件。因此,保險費不應是投保人作決定的唯一因素,最重要的是確定保險計畫能夠有效的保護自己。
第二要瞭解醫療保險公司的信譽。 買醫療保險,一定要找一家服務記錄良好的醫療保險公司,否則將來賠償支付時麻煩太多。保險公司的信譽,可向學校的外籍學生顧問或在校留學生詢問,主要看保險公司的服務是否滿足外國學生的特殊需要?有無專人回答並解決問題?對投保學生是否公平?賠償時是否快捷迅速等情況。
第三要瞭解最高保險支付額(Maximum Payment)。 這是指醫療保險公司對投保人醫療費用的最高支付額。通常,美國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醫療費用,都有支付最高額限制。當某一種疾病的治療開支,超過設定的最高支付限額後,保險公司就不再繼續付款。所以,最高保險支付額越低,投保人所冒的危險就越大。
第四要瞭解保險計畫的自付額(Deductible Amount)。 多數美國保險公司在支付前,都要求投保人必須先支付一定的醫療費用。投保人必須支付的金額,稱為自付額。自付額一般有兩種:一種為年度自付額,即投保人付夠一年自付額後,公司才開始賠償;一種為看病自付額,即投保人每次看病都要付自付額。看病自付額通常比年度自付額低,但每次看病都要付。無論何種情況,當然是自付額越少越好。
第五要瞭解保險計畫的共付比率(Co-Payment Percentage)。 多數美國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全部醫療費用,一般只支付一定的百分比。如有些公司只付百分之八十的醫療費用,投保人自己要付百分之二十。對不同的疾病,保險公司也可能有不同的共付比率,有些疾病較高,另些疾病較低。此外,對醫療費用的不同部分,實施不同比率的賠償。如保險公司對醫療費的前2000元付百分之百,從2000元到50000元付百分之八十,50000元以上再付百分之百。還有些公司在投保人自付額達到一定標準後,會百分之百支付。不過,這種計畫的自付額一定較高。
第六要瞭解特殊保險限制規定(Special Limits)。 對某些醫療服務,不少保險公司規定有一定的支付限額,如對住院費、醫生、手術費、麻醉費、心理治療費等的限制。這些服務支付額限制的基本原則,一般是不能超過投保人居住地區的平均水準。所以,當投保人需要這些醫療服務時,一定要查出居住地區的平均醫療費用,以確定保險計畫中的特定服務支付限額足以應付。
第七要瞭解醫療保險受益期限(Benefit Period)。 這是指保險計畫的有效期,即為投保人看病支付醫療費用的時間限制。如某一醫療保險計畫規定52周的受益期,當投保人某一疾病治療達52周後即不再支付,而不管投保人是否需要繼續治療。通常慢性疾病和嚴重傷害可能需要比52周更長的時間去治療,一旦到達受益期限後,投保人只好自己付費治療。
第八要瞭解醫療保險的延長受益規定(Benenfit Extention)。 醫療保險的延長受益條款,是指投保人在不符合繼續投保條件下接受治療,保險公司仍會支付醫療費用。一般而言,多數美國醫療保險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內,仍會繼續支付投保人的醫療費用開支。
第九要瞭解醫療保險的排除支付條款(Exclusion)。 這是指在保險計畫中,規定某些醫療費用專案不在保險支付範圍之內,一般是在保險之前已經存在的疾病或眼睛、牙齒的毛病等。所以投保人應仔細閱讀排除支付名單,以便確知那些醫療項目不在保險支付範圍之內。
第十要瞭解出院與歸國條款(Medical Evacuation/Repatriation)。 這一條款對留學生有很大的關係。如保險中有出院支付條款,投保人因接受治療而需回家時,保險公司就要支付必要的交通費。如有歸國支付條款,萬一投保人在美國死亡,保險公司要支付運送遺體回國的費用。
來源:搜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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