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收入隱瞞不報 當心坐牢

時間:02/26/2014 瀏覽: 4461

美國稅法允許納稅人就最多兩棟自住屋的貸款利息與收入抵減,享受省稅好處。實務上,很多屋主將第二棟自住屋出租,卻刻意隱瞞租金收入,以便繼續享受省稅好處。會計師指出,這項貪小便宜的做法有可能替屋主帶來牢獄之災。

會計師李豪最近即受聘代表客戶處理他們未申報房屋租金引起的查稅案件。他指出,一些在美國的華人購買出租屋作為投資收入,卻未申報房屋租金。也有人誤認為房屋租金若是現金,就不需申報。

「這個觀念是錯誤的,因為很多州都允許承租人申請房客抵稅額,因此一旦房客申請此抵稅額,房東卻未申報租金,問題就來了」,李豪說,在加州房客抵稅額適用於單身調整後收入在3萬6955元以下,或夫妻合併申報調整後收入在7萬3910元以下,且房客租滿半年以上,如此可以向加州稅務局申請到分別是60元及120元的房客抵稅額。

李豪說,申請房客抵稅額,房客尚須提供出租房地址,租約開始和結束日期,當年租滿月數,還有房主地址和電話。國稅局有權利調出州政府的納稅人報稅信息,以便核對其聯邦所得稅表。遇到這類查稅較棘手,因為納稅人很難證明非蓄意隱藏租金,所以貪小便宜可能帶來牢獄之災。

他建議房租收入實報,事實上正確申報房屋折舊和出租屋有關的維修開支,不但可減少租金須繳的稅金,也可以避免未申報房屋租金帶來的風險。雖然外國人不屬於美國稅務居民,不過若是外國人在美國有租金收入,也必須申報,否則被查稅的風險很大。

會計師黃世仲說,如果出租屋有現金收入,並有存進銀行帳戶的紀錄,與房屋保險及房屋貸款等開銷,有必要向國稅局申報出租收入,因為想隱瞞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會計師黃傑峰則說,美國政府唯恐外國人在本地購買多棟出租物業擁有租金收入卻不繳稅,規定每月租金須預扣30%上繳國稅局。但屋主可在4月15日前填寫W-8ECI表,選擇不被預扣稅。該項動作也允許屋主得以將租金與出租物業維修費用抵減。

資料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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