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吳小姐(化名)剛滿十八歲,在她生日的時候,她的幾位好朋友說在洛杉磯附近的大熊湖有一個很好玩的戶外音樂派對,很多人都參加過,并且他們都玩得很開心。吳小姐聽起來也覺得很新鮮,便也想嘗試一下。于是,她和另外四個朋友就決定一起參加了這個派對來經歷一下。他們一起駕車到山上,在那邊呆了兩天,通宵達旦的唱歌、跳舞,玩得很開心。其中有個同學說他們已經呆了兩天了,要下山了。他們已經連續玩了兩天,沒有得到充分的休息,而且興奮過度,在下山的路上,開車的人沒有控制好車的方向盤,一下衝出了車道,掉到了山下。四個同學同時死亡,吳小姐不幸也在其中。
分析:
從九十年代到現在,美國的很多年輕人都喜歡一種名叫RAVE狂歡派對,高分貝、快節奏的搖滾樂讓參加的人都High得翻天。過去幾年間,洛杉磯市中心曾經舉辦過多場這樣連續星期的狂歡RAVE派對,每場都有好幾位年輕人因為通宵達旦地玩而玩得脫水,好幾位參加 者被送往醫院而不治,警方對此類RAVE 派對很頭痛,因為在很多這種派對上,除高分貝的音樂外,大家都是靠著大麻和搖頭丸來維持興奮度的。因而,參加者在服用這些毒品後,導致意外事故頻傳,為此,洛杉磯市議會通過一項緊急議案,禁止這類RAVE 派對在市區內舉辦。
在這類案子中,常常會出現兩大問題。一是,狂歡派對有很多販毒、吸毒的行為。年輕人覺得人年輕的時候應該要嘗試很多新鮮的、特別的、刺激的東西,通常花十塊錢就可以買到一顆搖頭丸,吃下去就會很興奮不止。其實也有很多狂歡派對就出售搖頭丸等毒品,這些都是地下製作的,沒有任何品牌和產品責任險。在筆者過去十五年處理各類不同的刑事案件過程中,至少有五個客人是因為OD(overdosed, 毒物過度)吸毒而死亡的,後來驗尸官的報告中證實他們吸入的這些成份都是不純的毒物,而吃了這些致命的毒品之後興奮過度而致命死亡的。有的人覺得是被朋友拉去狂歡派對的,幫朋友帶上一些大麻而已,自己沒有吸毒。可是在很多狂歡派對中,只要有毒品,不需要自己服用,只要受過毒品的影響,或者自己藏有和出售毒品,都可能觸犯刑法。
第二個問題是狂歡派對會經常引致車禍、人體傷害的意外事件。很多時候,因為像安非他命,搖頭丸這類經常在俱樂部或RAVE 派對出現的毒品會使人有迷幻的感覺,使人失去冷靜和準確的判斷能力。經常會發生一些在參加完派對的年青人在吃了搖頭丸後,在開車的時候會發生意外事故。更可惜的是,不一定是你開車,也許是同學或朋友開車,不幸他們吃了搖頭丸,就會有迷糊的感覺而不幸發生了車禍。一旦車禍事故發生,不僅駕車人士有可能受傷,車上的所有乘客都可以受到影響。有時乘客因為沒有扣上安全帶而被拋出車外,也有些時候,同車的朋友被安全氣袋打傷等。等到事故發生,才發現是因為駕車的朋友吸毒而神志不清導致時,往往後悔都來不及。
在臺灣,李宗瑞案件引致大眾的關注,大家開始對年青人的夜生活開始有所接觸,才明白一些與CLUBBING 的另類的生活方式。在美國,年青人的夜生活也相當瘋狂,小孩子在家長面前可能是乖乖型,但是,一到他們的臉書(FACEBOOK)上查看,就知道這一代年青人的生活并非他們在家長面前的一樣。
在過年、過節的時候,在狂歡派對中通常會有人喝酒、吸毒。身為家長,應與成長中的青少年保持著良好的溝通渠道。如果子女提出參加朋友的狂歡派對,家長最好要知道這個派對的性質什麽,這些派對是否要求小孩子要滿二十一歲才可以參加。如果小孩堅持要跟朋友參加這些派對,一定要跟孩子約法三章,不喝酒、不碰毒品、不隨便搭乘別人的車子且不要亂載別人。
教訓:
給家長一些建議,如果孩子要去派對,一定要清楚是什麽樣的派對。如果是狂歡派對,最好還是不要讓他們去,遠離那樣的活動。即使同學家中舉辦派對,確定舉辦的同學家中有成人在場,并且獲取到家長的電話,確定這些派對不涉及到酒或毒品,這樣才能確保他們能安全地玩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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