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6月以來,中國大陸的EB-3(職業移民第三優先)排期出現了大跨越式前進,截至2014年2月配額移民排期表,EB-3配額已到了2012年6月,而EB-2配額還停留在2009年1月。出現這種情況,中國申請人可以考慮同時申請EB-2和EB-3;已申請了EB-2的申請人,也可以考慮再申請一份EB-3,以更快獲得綠卡。
一般情況下,一份I-140申請對應一份批准的永久勞工證(以下簡稱“勞工證”)。但如果I-140申請獲得批准,這份I-140的優先日期可以保留,適用到接下來的任何I-140申請當中,不管之后的I-140是否由同一雇主申請。
關於I-140優先日期的保留使用應注意以下規則:
1、對於職業移民來?,只有在I-140被批准之后,優先日期才可以保留。如果申請人由同一個或不同的雇主申請的多個I-140已批准,那麼在申請I-485時可以使用最早的優先日期。2、保留的優先日期只適用於同一個外籍員工申請的多個I-140申請之間的轉換。職業移民的優先日期不能轉換應用到本人的親屬移民申請中,或其它的非職業移民申請,比如抽籤移民。
3、保留的優先日期只限制於外籍申請人本身,不能轉移到其它人包括配偶。
另外,對於同時符合EB-2或EB-3條件的外籍申請人,即使只有一份勞工證,也同樣可以提交多份I-140,保留最早的優先日期。雖然勞工局規定了勞工證的有效期為180天,但申請多份I-140不受勞工卡180天有效期限制,僅適用於修訂現有的I-140。
比如:你的EB-2、I-140已在2012年核准,勞工卡的有效期也超過180天,如果想早一點申請I-485,有兩個做法:
1、申請一份Amended I-140,由EB-2改成EB-3。
風險:萬一之后EB-2的排期大幅前進,但您排隊的卻是EB-3的排期。
2、重新申請勞工卡,在申請I-140時要求移民局保留先前的優先日期。
風險:現在勞工卡的審理時間很長,被審查的案子比例增加很多,另外勞工部規定所有申請的費用都只能由雇主來出。
以前EB-2配額排期前進速度比EB-3快,所以很多申請人都將EB-3升級到EB-2類別。而以現在的形勢來看,“降到”EB-3似乎更有利於中國的申請人。如果已選擇了EB-2,但鑒於現在EB-3排期非常快的形勢,可考慮是否再遞交一份EB-3、I-140申請,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確保符合資格申請新的EB類別。
2、不要撤銷或撤回之前的I-140申請。
3、提供所有申請相關材料,包括檔案證明雇主有能力支付普遍薪資(Prevailing Wage)。
4、提供之前的EB-2和I-140批准通知,其中有注明優先日期。
5、提供批准的勞工證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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