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識別號碼必須在所有的稅表、報表以及其他稅務相關文件中提供,並且經要求後提供給必須將此號碼包括在稅表或報表中的任何其他人。對大多數人來說,這個號碼就是他們的社會安全號碼,簡稱SSN。如果您是外國人,沒有SSN也不符合取得SSN的資格,您必須用個人納稅識別號碼,簡稱ITIN。
需要ITIN者包括下列人士:
‧依照所得稅條約有資格獲得優惠預扣稅率福利的非居民外籍人士
‧不符合取得SSN資格但需要申報美國稅表或因為要申請退稅而申報美國稅表的非居民外籍人士
‧不符合取得SSN資格但選擇與美國公民配偶或居民外籍人士配偶聯合報稅的非居民外籍人士
‧不符合取得SSN資格但申報稅表的美國居民外籍人士
‧不符合取得SSN資格的外籍人士,並且在美國稅表上被申報為免稅額配偶
‧不符合取得SSN資格的外籍人士,並且在別人的稅表上被申報為被撫養人,以及
‧不符合取得SSN資格的非居民外籍學生、教授或研究人員,他們申報美國稅表或免稅額
核發ITIN僅作為聯邦稅用途,它不會讓您享有社會安全福利,也不會使您有資格獲得低收入家庭福利優惠。 ITIN不代表您的移民身份或是您在美國合法工作的權利。ITIN將在2013年1月1日起五年後失效。
要申請ITIN,您必須提交W-7表【個人納稅識別號碼申請書】,並證明您因為聯邦稅而要取得ITIN。連同填妥的W-7表附上身份證明文件以及一份聯邦報稅表或其他可證明您因為聯邦稅而需要ITIN的文件。
身份證明文件是用來確認您的身份和外籍身份,這個文件必須含有一張近照。國稅局最近對ITIN的申請程序作出更動。大部分的申請書現在都必須附上原始文件。美國軍人配偶及被撫養人以及申請稅收條約福利的非居民外籍人士的申請書,附上要求文件時可以是經過公證或使館認證的副本。如果您沒有提交護照證件,您必須提供最近的文件(至少兩種),用來 (1) 確認您的身份(也就是文件上有您的姓名和照片)並且 (2) 證明您宣稱的外籍身份。
如果ITIN要給被撫養人,提出的文件必須證明該被撫養人是美國國民或美國、墨西哥、加拿大、韓國(南韓)或印度等國的居民。 但是,如果您住在國外,已經領養或正在辦理領養手續並且將外國兒童安置在您家中,該兒童可能符合取得ITIN的資格。如果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提出的文件必須能表明被撫養人與代表被撫養人在申請書上簽名的代理人的關係。這類文件可以是出生證明、領養文件或其他顯示合法監護人資訊的法院指定文件。如果被撫養人是韓國(南韓)或印度居民,請參閱519號刊物【外籍人士的美國稅務指南】以得知可能還需要哪些額外文件。
除了護照外,其他可以接受的文件包括:國民身份證(上面列有照片、現居地址、出生日期和證件有效期限);出生證明;外國駕照或簽照。可以接受的文件的完整清單列在W-7表格說明中。
您可以通過郵寄方式申請您的ITIN,或親自到指定的國稅局納稅人協助中心辦理申請。如果您親自到場申請,工作人員審核您的文件後會交還給您。 1915號刊物【瞭解您的國稅局個人納稅識別號碼】,列出能受理W-7表的國稅局海外辦事處清單。申請人還可以使用認證受理經紀(CAA)的服務來提交申請書。CAA是國稅局授權的個人、企業或組織,協助納稅人進行ITIN的申請程序。 如果您通過郵件申請,請使用W7表格說明和1915號刊物中列出的地址。文件將在審核您的申請書後交還給您。如果您的原始文件沒有在60內歸還,您可以打電話800-829-1040(美國國內)或267-941-1000(美國境外)查詢您的文件情況。國稅局約需4至6週的時間,以書面方式通知您有關您的ITIN。
詳情請參閱519號刊物【外籍人士的美國稅務指南】和我們ITIN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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