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Prenuptial Agreement),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其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範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事先做出約定,以避免將來婚姻出現危機而導致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
對於即將邁入婚姻殿堂的男女來說,制定“婚前協議”可能是一個比較傷感情的提議。但婚姻,卻並不僅僅只是夫妻雙方愛情和身體的結合,它還將是財產的結合。對於沒有制定婚前協議的夫妻來說,如果夫妻離婚或一方死亡,那麼該婚姻的財產乃至個人財產均將根據法律來進行處理。
因此,從經濟和法律的角度考慮,婚前協議不失為雙方當事人的明智選擇。它就像人們在婚前簽訂的保險合同一樣,對財產糾紛做著最有效的預防。所以,在一定意義上,簽訂婚前協議更加體現了現代人對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那麼,婚前協議到底又有怎樣的作用呢?
也許有些人會簡單地將婚前協議認定為是當事人雙方缺乏信任的問題,當然,我們並不否認這是一個方面,但它卻也可能是雙方在結婚時事先就某些問題達成一致聲明,這樣可以讓雙方知道,如果婚姻破裂將會產生怎樣的結果。也許這並不是浪漫的事,但卻是至關重要的一步。還有些人可能會認為只有像羅納爾多或洛克菲勒這樣的“有錢人”才需要制定婚前協議,而這卻是對婚前協議的最大“誤解”。那麼,到底哪些人需要制定一份婚前協議呢?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就帶讀者來看看以下這些情況:
如果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存在下列任一情況,那麼,便有制定婚前協議的必要:
● 擁有不動資產;或
● 擁有公司,或是某公司的股東或合夥人;或
● 有可能會獲得遺產;或
● 擁有一定價值以上的退休金或股票;或
● 擁有或準備購買具有一定價值的財產;或
● 所欠債務超過$10,000;或
● 現在年薪超過$100,000,或現在的收入能力有可能會有較大的增長;或
● 一方較為富有;或
● 擁有與前配偶共同生育的子女或孫子女;或
● 擁有需要特別照料的人,如年長的父母;或
● 一方將資助另一方繼續深造;等。
只要當事人一方存在上述任意情況,便應考慮制定婚前協議。如果你在審核婚前協議的利弊以及上述情況後,覺得自己有必要制定一份婚前協議,那麼接下來你就應該考慮該如何制定這份婚前協議的問題了。
同時,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提醒讀者:制定婚前協議是即將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的事情,同時也將是非常繁瑣、嚴肅的事情,因此,當事人應有充分的心理準備,並應秉持認真、誠實的態度,在制定協議過程中耐心地進行溝通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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