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士若曾犯案,可能被禁止入境及申請移民。持有綠卡的永久居民,亦可能因某些刑事記錄面臨被驅逐出境的命運,但亦有不少移民案件沒有被刑事記錄牽連。
筆者曾多次成功辦理有刑事記錄問題的移民案件,現與讀者分享其中一些案例:
1、申請綠卡但有刑事記錄
客戶與前夫用工作簽證來美,客戶因前夫有“小三” 買了槍企圖自殺,但與前夫爭執過程中誤傷前夫,結果以誤殺罪名被檢控,後改為持攻擊性武器傷人認罪。客戶的刑事案件已告一段落,後再與公民結婚,希望辦綠卡。我研究過法例,並與其他資深律師商議,由於客戶的刑事記錄屬重罪(Felony),依法應沒有資格辦綠卡,更有可能被移民局發現後驅逐出境。客戶不想冒險便擱置案件。十年後客戶再來找我,說她事業有成已累積一些儲蓄已作好心理準備不成功便回國退休。我便為客戶提出綠卡申請。誰知面談順利過關,移民官並不追問客戶十多年前的刑事記錄,真是萬幸。作為律師,我的責任是為客戶分析案件,評估風險。此案令我反思:到底客戶等了十年,是否我當年太過保守之故?但假如申請失敗,客戶就會馬上被遺返, 過後十年就不能留在美國與現任丈夫共同創業。熟得熟失, 真是難以估量!
2、申請條件轉永久綠卡 (I-751) 但有刑事記錄
客戶因與公民結婚取得條件綠卡,期間不幸犯了藏有超過可被赦免數量的大麻的刑事案。我為客戶辦案時就警惕客戶他的刑事記錄可能會有被驅逐出境的風險, 幸好刑事記錄沒有明列大麻數量。面談前我為客戶作好回答有關問題的準備,幸好移民局沒追問便通過面談。
3、申請入籍但有刑事記錄
客戶多年前有保險欺詐的刑事記錄。由於此刑事罪行屬道德犯罪並且屬重罪(Felony),我警惕客戶可能會影響他申請入籍,客戶猶豫了幾年,後來因為要為女朋友辦結婚移民,決定一試。結果面談相當順利就獲通過。
(本文由黃麗華律師提供。版權所有,翻印必究。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能用作法律意見。讀者的個案,應諮詢律師。)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