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規定費用及收費
(i)移民局費用。提交給移民局的移民福利請求必須包括規定的費用。這些費用與福利、裁定和請求類型有關,並不僅僅由下列表格決定。
(H)申請替換/第一個非移民出入境證明文件(I-102表格)。遞交申請出入境記錄(I-94表格)的呈請或機組成員的落地許可(I-95表格),替換以及丟失、殘缺或損壞的表格:330美元。
(I)非移民勞工呈請(I-129表格):325美元。
(J)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CNMI)非移民過渡工人呈請(I-129CW表格)。一個雇主為一個或多個受益人呈請:325美元,加CNMI教育基金費用(不可豁免):每個受益人每年150美元。
(K)外籍未婚夫(妻)呈請(I-129F表格)。呈請將非移民分類為未婚夫或未婚妻:340美元;K-3配偶不需要費用,是美國公民根據外籍親屬呈請遞交的移民呈請的受益人。
(L)外籍親屬呈請(I-130表格)。呈請將身份歸為外籍親屬以獲得移民簽證:420美元。
(M)申請旅行文件(I-131表格):
(1)年滿16歲的成年人的難民旅行文件:135美元;
(2)未滿16歲的兒童的難民旅行文件:105美元;
(3 )提前假釋和其他旅行文件:360美元;
(4)與等待結果的或正在遞交的註冊永久居留或更改身份(I-485表格)申請一同在2007年7月30日之後提交的申請,如果其他申請提交了費用,則該申請不需要費用。
(N)外籍工人的移民呈請(I-140表格):580美元。
圖文來源:美聞網 http://www.usnook.com/immigrant/law/reg/2013/1021/69877.html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