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富人洛城購豪宅住中毒狀告經紀人

時間:11/10/2014 瀏覽: 2249

近來中國大陸房地產市場不穩,更激起了大陸富人到美國南加州購屋的興趣,以至於現金搶房的情況幾近常態。然而,購屋,特別是購買豪宅,畢竟是一項巨額消費,一旦交易過程中夾雜瑕疵,就可能後患無窮。目前,洛杉磯地方法院正在受理一樁大陸富人因在洛杉磯買豪宅居住而中毒的案件。專業人士認為,購買房屋本是大家高興的事,可竟要鬧到訴諸法律的地步,這對買方及經紀人都是個教訓。

根據洛杉磯地方法院的資料,一位來自中國大陸的女子在洛杉磯購買了一處價值超過300萬美元的豪宅。這是一幢新建好的房屋,周圍景緻很美,而且出入方便,買方相當滿意。可新房主入住僅幾天即出現了意想不到的問題:房主因住進新居而患了重病,嘔吐得非常厲害,被緊急送醫救治。

經醫院檢查,這位新房主的病因是甲醛中毒,毒源可能來自剛剛建好的新宅。新房主找到房產經紀人要求退房,可交易過程已經完成,公證文件已送達交易雙方手中。房地產經紀人表示已無法退房,結果新房主便將這位經紀人告上了法庭。

新房主稱,她所購買的住宅室內甲醛超標,可交易過程完成之前,經紀人並未向她說明情況,導致她身體受到傷害,要求經紀人賠償。這位經紀人感到很委屈,便指責房屋工程檢驗員有疏失,可工程檢驗員的回答是,除非有特別要求,一般檢測不包括對室內甲醛濃度的測試。

律師華強在分析這一案件時表示,在這樁案件中,房地產經紀人是否有責任要看具體情況,首先要了解經紀人的責任範圍。此外,新房主是否過敏性體質也是要考慮的因素之一。

“新建房屋中是否存在有害氣體、舊房翻新後是否仍留有含鉛油漆等,都是經紀人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華強說,山坡上的住宅地基是否牢固,住宅前後院土地是否遭到過污染,這些均是買主在購買房屋時應提出的問題。

華強說,購買房屋的過程實際上是買賣雙方完成一項合同的過程,涉及到合同法等法律問題,為此她建議來美購房的中國富人在開始交易前應徵詢律師的意見。“房地產經紀人是不可以解釋法律的。”

來源:僑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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