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降低離婚成本?

時間:02/13/2015 瀏覽: 2776

很多人都說,離婚不僅傷神傷心又很花錢;不過,只要花點心思,便可讓離婚成本降到最低。

第一個原則是,盡可能減少找律師。有些人在離婚過程中三天兩頭打電話找律師談話,談話愈多、律師費用便愈高,所以,事情可以自己處理就不要找律師。而且找律師最好自己來、多方比較後再決定,不要盲目聽從朋友建議,如果不好好選擇,恐怕會動不動換律師、也許短短一年多就花掉7萬元以上。

第二點,避免情緒化。如果有小孩,可能會對子女有罪惡感、想花錢買東西補償;然而事實上,就算不離婚,孩子的人生也會產生變化,為人父母的應拋開愧疚、好好想辦法幫孩子適應新生活,買東西給孩子不是解決之道。

第三點,分資產時盡可能力求公平。這是最困難的一件事,有些人並不想什麼東西都平分、或者對「公平」的看法南轅北轍;例如有一對夫妻,結婚20年後決定離婚,太太顧及先生年紀較大、身體沒她好,所以只拿40%退休資產,但事後她覺得每個人各賺一半、也應該各分一半,而且離婚時說好各人償還各人的卡債,離婚後想想,太太在婚姻中背負了大部分家計,很多卡債也來自家庭開銷,這樣的區分方式並不是真公平,這位太太說,如果能夠重來,她將有不同作法。

第四點,考慮現在就賣掉房子。哈佛大學合格的離婚理財分析師希奈斯認為,離婚所犯的最大失誤之一就是繼續保留房子,為了養房子要花很多錢;離婚多年後也許終究還是要賣房子,如果在仍有婚姻狀態下賣房,許多成本都可省掉。

第五點,分配退休金資產時別忽略了稅的問題。很多夫妻離婚時只簡單的決定把退休金帳戶分給丈夫、個人退休帳戶(IRA)分給太太,但這兩種帳戶的課稅方式不同,一分為二並非真正公平。

第六點,力求公平是必要的。但要認清,再怎麼樣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完全公平,如果討價還價的結果是雙方都有一點點不滿意,也許就算是雙方有好好溝通、還算公平的了。

專家一再提醒,離婚過程務必要理智冷靜,過度情緒化會作出不正確的決定、而且動不動找律師談話白白浪費錢。

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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