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簽證後的綠卡路

來源:鄭博仁律師 時間:03/06/2015 瀏覽: 63415

留學生完成學業畢業後,想藉由職業移民繼續待在美國,或者想累積美國工作經驗的人,都必須透過申請 H1b 工作簽證,完成所謂的『美國夢』。取得 H1b 之後,又是另外一階段的長期抗戰。如果想移民美國,就只有靠雇主( Sponsor) 代為提出綠卡申請;如果申請人條件夠好,也可以以『自己申請自己』的模式提出綠卡申請( 例如: EB1 資格)。

多數的台灣留學生屬於 EB2 或 EB3 的職業移民申請資格。總括來說,EB2 需要碩士以上學歷或學士學位外加五年以上工作經驗;而 EB3 需要學士學位。至於 EB1 所需要的資格為: (1) 大型企業高層主管 (2) 著名的教授及研究人員,並為國際公認在學術界具有傑出地位者 (3) 傑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員必須有美國就業的證明。

或許你會問:什麼時候提出綠卡申請是最恰當?其實,綠卡申請與否最關鍵的還是在於『雇主意願』與『公司穩定性』。為什麼這麼說!因為 (1):沒有雇主願意擔保,綠卡的申請就變成不可能的任務,除非你是屬於第一類特殊人才就可以自行申請免雇主擔保。因為 (2):一旦提出綠卡申請,該期間到提出 I485 調整身分180天是不得更換雇主,就算可轉換雇主也必須要優於原雇主給付條件。

如果要用精準的文字說明雇主、自己與綠卡三角微妙關係,應該是:綠卡申請人= 企業與雇主;綠卡受惠人= 自己。如果沒有企業與雇主的擔保,又哪來的綠卡?這也就是為什麼一旦遭遣散、開除或自願離職,原先綠卡的申請案件也將宣告終止。

綠卡的申請程序相當的繁瑣複雜,從一開始提出辦理勞工纸到最後的調整身分,快則1年內、慢則等上5、6年也不足以為奇。期間,也要觀察排期進度( 目前台灣的職業移民: EB2 沒有延遲,EB3 的排期卻停留在 2005年五月)

申請職業移民綠卡的三關:

(1) 勞工部審核,辦理Labor Certificate (勞工證) 。
(2) 勞工證獲准才可由雇主遞出I-140的申請書。
(3) I-140獲准才是I-485調整身分申請綠卡的開始。

※除了EB-1傑出人才 ( 例如:獲得諾貝爾 、奧斯卡獎項、運動或演藝專才)不須透過雇主申請而可自行提出,其餘的申請人都必須透過雇主擔保申請。

以上三關,都必須關關難過,關關要過!!!

《什麼是 Labor Certificate?》

雇主必須公開徵才( 在報紙、網路與內部張貼)長達30天,30天後要將所有因徵才廣告而來的應徵者資料,詳加整理與說明為何不能聘雇的原因。接著送往勞工部審核,目前約需4-8個月才會有答案。這部分主要是審查,該公司該職缺為何會需要聘雇外籍工作者,並且針對其學經歷和工資一併審查。

申請勞工纸作用:證明該外籍人士符合勞動短缺市場需求。並且該外籍工作者所從事的職業,是在美國找不到有本國的合格工作者。 且由該外籍工作者來做這個工作,將不會對美國本國從事相似職業的工作者之工資與工作條件帶來影響。

《什麼是 I-140?》

I-140 主要是審核雇主 ( 企業 ) 營收狀況,以證明美國雇主是有能力支付工資。並且雇主還需提出聯邦稅表、財務報告書、銀行往來明細與年度營收報告等資料作為證明。之後會同勞工纸正本一并向 USCIS 提出申請。

網路訊息或部分律師大都告訴當事人,I-140 與 I-485 可以同時提交 ,前提是 I-485 排期已到。 其實,倘若雇主所提出的財務報表不是很理想,在此個人建議先提出 I-140 申請最為保障。因為,一旦提出 I-485轉換身份申請,即表示即將失去 H1-B保護傘。倘若,I-140審核結果為無法批准,這時候非旦失去 H1-B保護傘,還可能被迫立即離境。而整個綠卡申請也將宣告終止。

《什麼是 I-485?》

能夠捱到遞出 I-485申請書,即表示已經走到綠卡申請的最後一道關卡。

I-485 主要就是在審核申請人本身,非雇主( Sponsor )。

申請 I485 所需要的文件:

1. I-140 批准信。
2. 歷年來稅單與 W2 Form。
3. 聘僱契約書。
4. I-94 / I-20 / OPTA / H1-B 等文件。
5. 體檢 ( 必須到移民局認可的醫院 )。
6. 個人照片。
7. 英文版出生證明公證(台灣戶籍謄本英文版亦可)。
8. 有配偶者,另外提交 H-4 核准文件,配偶出生證明公證、個人照片、體檢與結婚證書。
9. 等候移民局通知打印指紋。

必須回答的問題:

• 合法使用的全名
• 或者曾經使用過其他名字
• 出生地
• 生日
• 國籍
• 社會安全碼
• 曾經有婚姻者需要提供配偶資料與結婚地點 ( 年與月都要列出 ) 到何年何月結束
• 已結婚者需要提供配偶的個人資料
• 需要提供較早的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明
• 提供自己雙親的資料
• 必須回答過去的五年居住地,很詳細的年月份
• 必須回答過去的五年雇主資料,需要提供雇主的地址與名稱、很詳細的年月份與職務名稱
• 如果你現在還是全職的學生,必須提供過去五年詳細的學校資料與地址

從 H1b 工作簽證走到綠卡再到公民,這一段漫長的路,不見得每個人都走的順暢。

美國夢的珍貴,在於只要敢夢、肯努力追求,多會夢想成真。

這一段路,所幸我們也這麼走了過來。

從不懂職業移民法到後來倒背如流,大概就像是『久病成良醫』。

如果你正走向『綠蔭大道』,任何職業移民相關問題歡迎留言討論。

以下簡單介紹工作綠卡。基本上,若申請人在美國境外,則工作綠卡首先需要取得當地美國領事館頒發的簽證。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境內,則綠卡需要透過身 分轉換來申請。也就是說,由合法的非移民簽證轉換成綠卡。一般來說,工作簽證是六年,期滿之後,雇主必須替員工提出申請。除了少數情形外,工作簽證是不可 以延期的。

除了雇主替員工申請綠卡之外,另外還有通過投資美國産業並增加美國就業機會而申請的綠卡。然而,此類型的綠卡申請有其他的限制,例如投資金額不得低於五十萬美元;並且投資地點也只限於就業率低的地方。投資者的配偶和孩子也可以因此得到綠卡。

靠工作申請綠卡, 雇主就是你的sponsor, 首先雇主必須要先同意綠卡申請通過後, 要付給外國員工一定的薪水, 這個薪水的標準是依照你的職業及經驗, 從美國的勞工局 公佈的平均薪資得來的, 如果雇主不同意, 就沒有辦法開始申請的程序. 而這個薪資標準 是一年調整兩次的, 所以雇主如果拖的太久沒有同意, 就得照新的薪資再來一次. 當初 我的公司在這一階段就已經拖到本來的薪資平均過期了, 所以還得查新的標準, 再請公司核准.

我是2007年的三月就開始在跟公司談辦綠卡的事, 等到真正開始辦已經是八九月了. 至於費用, 律師的估價是八千塊左右, 不包括廣告費, 其中律師費佔了五千多, 剩下的是申請費.

公司同意這個薪水後, 就可以正式開始辦, 第一個階段是申請工作證, Labor Certificate. 這個申請的篩選是用電腦的, 如果有任何文件資料不合規定, 就會被電腦拒絕, 要重新申請. 大多數人都是找律師來申請, 因為過程很複雜, 一般人很難自己處理. 這個電腦處理的過程 叫做PERM(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System).

要申請工作證, 公司必須證明, 以這個規定的薪水, 公司沒有辦法雇用到比我條件好的美國人, 所以必須以各種管道登廣告徵人, 收到履歷後, 過濾篩選. 我的條件是: 設計相關系所畢業, 碩士學位, 一年半的相關工作經驗.

所以任何求職的人, 如果沒有達到這三個條件就可以淘汰. 如果有人同樣達到這些條件, 就必須以電話或面試再加以過濾. 這一部分花了我很長的時間來處理, 這些事本來不該 是我自己處理的, 但是我們公司並沒有人事部門, 只有一個人事主管, 她又兼財務跟總務, 所以根本沒有時間管這種閒雜事, 如果我自己不弄, 就沒有人弄, 我也只好想辦法自己搞定.

登廣告的部分, 規定有幾種管道, 要有一份是全國性的報紙, 另外可以有地方性的報紙, 求職網站, 公司本身的網站, 公司內部通訊, 公告, 專業組織的求職服務等. 全國性報紙我選的是New York Post. 本來律師說可以幫我弄登報的部份, 我說好, 結果律師包給另外的廣告公司弄, 我收到估價單一看居然要一千兩百塊!! 我覺得這實在太離譜, 自己查了一下, 報社其實不過收七八百塊, 其他的都是人工的費用. 我自己公司也是報社, 其實登分類廣告我自己弄就可以, 所以決定不找律師弄這部分. 我自己跟New York Post買了兩個禮拜天的分類廣告, 這裡我也發現一件事, 一模一樣的 廣告, 在報社的網站上買比打電話跟業務員買要便宜. 所以我的心得是, 美國的人工非常貴, 只要是不用真人接你的電話跟你說話的方式, 一定比較便宜. 所以能用網路處理的東西 盡量用網路. 登廣告的部分我是從2007年的十月開始辦的, 一直到2008年的二月才完成.

登完廣告, 處理完履歷之後, 要整理成表格, 說明有幾個人申請, 幾個人符合你的條件, 當然最好是沒有. 然後公司必須要在線上登記, 以公司的名義幫你申請, 這部份律師不能 幫忙, 所以又拖了兩個月, 一直到四月我的公司才真正幫我在線上送交了申請. 申請送出去的這個日子, 就是申請人的priority date, 日後要查詢案子審查的進度, 就要參考這個日子. 我的PERM四月申請, 六月就通過了, 當初是滿訝異這部份那麼快就通過了.

美國經濟持續低迷,就業機會縮減,不僅令許多華裔學生在畢業後紛紛回國就業,許多已經具有綠卡身分的華裔移民也被中國的發展前景所吸引,回國工作或尋找創業機會。移民律師特別提醒持有綠卡身分的華裔移民,在離開美國到境外就業時,需注意通過各種途徑證明自己有 在美國長期定居的意願,防止綠卡被注銷。

為了確保綠卡身分的安全保證,移民律師並建議綠卡持有者在離境長期工作之前,向移民局遞交I-131白皮書申請或N-470為入籍而保留居住狀 態的申請(Application to Preserve Residence for Naturalization Purposes)。如果N-470申請不被批准,那麼在境外工作的綠卡持有者需要在每次不超過半年的時間內入境美國,並居住滿一段時間之後才可再次離 境。

此外,移民律師並提醒綠卡持有者如在境外工作,必須按規定每年報稅,即便綠卡持有者在有些國家的工作收入可得到稅務豁免,但仍需向國稅局如實稟告其在境外國家的工作年收入,這也可成為綠卡持有者有意在美長期定居的證據。

I recently passed the first part, Labor Certification, of applying "Employer-sponsored Green Card" and I would like to share with everyone my experience. It certainly was not an easy task, especially it is through where you work. You gotta to make sure your employer REALLY REALLY "LOVE" you and you REALLY REALLY "LOVE" the job. There will be  ongoing intensive communications among three parties,  you, your direct manager/CEO, and the lawyer.
It took me more then 3 months to finalize every angle.
The followings are the key points

1 .  Lawyer
     * Find a "Good" lawyer in your local area or other states
     *Immigration lawyers are not limited to process the immigration cases to the
       local state but extend to any where in the continental U.S.
     *Legal Fee: range from $6,000~15,000plus (Single/Married).
       It depends on which state you are located

2. Education degree-優先類別
第一優先
*EB-1-
*EB-2 - This is me: Professionals with advanced degrees(Mater-碩士學位or higher)
-  Waiting time( 審理時間)is less then 2 years
*EB-3 - Skilled workers, professional(Bachelor Degree) and other workers
- Waiting time( 審理時間) is 4yrs &Plus
You can go on USCIS website, click here

3. Company  Job title/description
*This job position needs to be provided by your company
*The hard part begins, intensive communications
*This shows how much the company wants you
*The salary has to meet the minimum wage, determined by Labor Department,
Online Wage Library & Data Center Link is here
Special notes: 綠卡申請中的 “職位” 不是指當前的 "工作職位” (current position),而是指 未來的"職位”(Prospective position), 綠卡申請的受益人(外籍員工)最晚可以在獲得綠卡後開始為申請的雇主工作- Reference notes from SIna 移民頻道

4. Job  Ad agency(登求職廣告的公司)
*Your lawyer should have their outsourcing ad agency 
*Cost: range from $1,500~2,100 &plus
*Ad agency will provide the invoice
*Charge you at the time ads publish
*The Ads go on the following media and you Must keep a copy of them
*Two different newspaper sources(2 Sundays newspaper)
*Any Job Website for 30 days
*One professional Magazine related to your profession
*Time frame: 1~2 months

5. 勞工證(PERM)
*Employer Registeration- go on Labor department system and , click here
*Once your company is in the system, you then register your lawyer's information in order to authorize your lawyer to file the case, called ETA-9089.
*Once Form ETA-9089 is filed, your employer will receive an email confirmation with the ETA-Case#
*Waiting time 30days to 90 days plus . My case was more then 90 days.

6. When the case  is certified, the labor department will mail the approval letter to your lawyer and a copy to your emplo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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