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決定將哪些財產寫入遺囑
首先針對您的重要財產列一份清單。然後在清單上註明哪些財產不能列入遺囑,需要另行處置,例如,已轉入生前信託(living trust)的財產、去世後付給受益人的賬戶(Payable-on-Death Account)中的錢、喪葬說明等等。請注意,如果您是已婚人士,那麼夫妻雙方應該各自設立單獨的遺囑,因為您只能處理共有財產中屬於您的那份。
2. 決定誰可以繼承您的財產
很多人都清楚自己的財產該如何分??配。但是如果您選好了第一繼承人,最好再選好第二繼承人(Alternate/Contingent Beneficiary),以防第一繼承人先於您過世。
3. 選好遺囑執行人(Executor)來處理您的財產
每份遺囑都需要任命一名遺囑執行人來執行遺囑的條款。您要確定您屬意的人選願意作您的遺囑執行人。
4. 為您的未成年子女選好監護人(Guardian)
如果您和配偶同時離世(儘管可能性很小),而您的子女尚未滿18周歲,為孩子選好監護人很重要,您可為孩子們選定一名監護人,亦可為孩子們分別選擇監護人。
5. 為您的子女選好財產監管人(UTMA/trustee)
如果您有財產留給您的未成年或剛成年的子女,您應該找人作為財產監管人來管理這筆遺產。監護人和財產監管人可以是同一人,亦可分屬不同人。
6. 設立遺囑
做好上述準備後,請律師為您梳理一下,草擬一份遺囑出來。
7. 在遺囑見證人(Witness)面前簽字
立好遺囑後,您需要在至少兩個見證人面前簽字。如果您有用自我證明的切結書(Self-proving Affidavit),可直接獲得證明,省去證人在您過世後出庭作證的步驟,切結書要有您和兩名證人的簽名,並且要公證。
8. 保管好遺囑
適時告訴您的遺囑執行人遺囑在哪裡及如何拿到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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