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5月5日財政部稅務管理督察員(TIGTA)的報告顯示,2012稅年有約360萬納稅人誤領了超過5.6億的教育稅收抵免(Education Credits),其中2.5億為可退還抵免(Refundable Credit ),3.1億為不可退還抵免(Nonrefundable Credit),約200萬納稅家庭的學生沒有申請稅收抵免所需的1098-T表(Tuition Statement),約160萬納稅家庭的學生就讀於不符合抵免規定的教育機構(Ineligible Institutions),國稅局對正在思考如何全面防範這類教育退稅欺詐。
1997年《納稅人救助法案》推出希望抵退稅(Hope Credit)和終生學習抵退稅(Lifetime Learning Credit )兩項稅收抵免優惠,旨在幫助納稅人減輕教育負擔,2009 年《美國復甦與再投資法案》(ARRA)又頒布一項可退還的美國機會教育抵退稅( AOTC)暫時取代希望抵退稅。
美國機會教育抵退稅適用於高中畢業後的四年大學教育,納稅人依照收到的1098-T表填報8863表,每年至多可獲得2500元的抵免額,即第一個2000元學費的100%及第二個2000元學費的25%,學費包括書本材料費,但不包括住宿費等其它費用。合格的學生必須在合格的教育機構至少修了全職學生一半的課程,若一學生收到的獎助學金超過學費,即學費都以獎助學金形式支付,這些學費則不可用於抵免。但若學費超過獎助學金,超出的金額便是符合條件的教育費用。
當個人調整後總收入(MAGI)超過8萬(夫妻合報超過16萬)時,美國機會教育抵退稅額將按佔超過部分1萬元的百分比減少,夫妻合報按2萬元的百分比減少。例如,夫妻兩人的調整後總收入為17.6萬元,那麼這項抵免將減少80% ,即1.6萬元除以2萬元),只能按20%計算。當個人調整後總收入超過9 萬(夫妻合報超過18萬)時,則無法享受該項抵免。
相較於希望抵退稅和終生學習抵退稅,美國機會教育抵退稅最大的優勢在於有40%抵免額是可退還的,即便完全無需繳稅的家庭也可獲得1000元的退稅,這也使其繼低收入家庭退稅、兒童抵退稅之後成為不少「盜稅」份子眼中的「獵物」。為提高對教育稅收抵免申報的監測,督察員向國稅局提出五項建議,包括國稅局與財政部聯手出台法規使1098-T表的申報日期提早至每年的1月31日,以便及時排查納稅信息是否有誤。
國稅局已採納並執行其中兩項建議,但對於另外三項建議仍持觀望態度。工資和投資司司長狄波拉·賀蘭(Debra Holland)表示,自2012稅年國稅局重新設計8863表和展開隨機審查後,已有效控制誤領教育退稅的數量,不過賀蘭也坦承國稅局在管理美國機會教育抵退稅上確實遇到挑戰。這些挑戰包括,稅務體制的法規不完善;受限於「捉襟見肘」的財務預算,國稅局裁減人手、延後資訊技術升級導致稅務稽查放緩;在處理納稅申報時獲取第三方信息(如學生在讀教育機構和相關學費等)不足;使用計算錯誤更正權逐一修正錯誤申報太過耗時耗力等。
國稅局若想杜絕此類蓄意騙取退稅的現象以及確保國庫的增收開源,必須改造現行的退稅體制,花大錢追根溯源。而對於遵紀守法的普通納稅人而言,應當妥善保護好個人信息以免身份被竊,嚴格遵照教育抵退稅的申報條例,避免出現「誤領」。
以F-1簽證的留學生為例,1098-T表通常不會發給持有學生簽證的非居住者外國學生,非居住者外國學生不能在簽證前五年申請美國機會教育抵退稅,錯誤報稅的人應盡快填報修正表格1040X解釋釋為何會申請該抵免,全額奉還所拿抵免並補交可能出現的利息和罰金。(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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