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生於1952年9月。我目前仍在工作。我知道我的完全退休年齡是66歲。我上社安局的網站獲知,假如我於62歲退休,估計可以獲得的社安退休金每月有1907元,但假如於66歲才退休則有2549元。請問,2549元這個金額是如何估計出來?我是否可以於62歲後停止工作,還是需要繼續工作至66歲呢?
答:你在社安局網站查到你於62歲時,你的社安退休金金額估計每月有1907元,但於66歲退休時則可領取2549元。當社安局估計你於66時可以領取的金額時,是基於你於62歲後繼續工作至66歲,而且收入與目前的不變的假設。假如你停止了工作,或收入減少,你於66歲時可以領取的退休金會少於社安局估計的金額。由於各人情況有別,欲知詳情,我們建議你造訪當地社安局辦公室就你本身的個案查詢。如有需要,你可以要求一位翻譯員協助。這服務是免費的,但你可能需要預約。
問:我目前是68歲,每月領取的社安退休金有1600元。我太太今年65歲,估計她於66歲時每月可以領取的社安退休金有2100元,但假如延遲至70歲才申請退休,每月則有2730元。她計畫於66歲停止工作但延遲至70歲才申請退休。在66歲至70歲期間,她計畫根據我的社安紀錄申請 「配偶社安退休福利」(每月有800元)。直至 70 歲時,她才申請領取她本身的社安退休福利。請問這是否可行?
答:你太太計畫於66歲申請 「配偶社安退休福利」,並延遲至70歲時才申請領取她本身的社安退休福利。你本人已退休,目前每月領取的社安退休金有1600元。現回答你的問題如下。
我們相信你太太已累積足夠40個或以上工作季點,假如66歲是她的完全退休年齡(FRA)以及她願意的話,她可能可以於她的FRA時申請領取你於你的FRA時合資格領取的社安退休金之50%(不一定是800元),並延遲至70歲才申請領取她本身的社安退休金。即使她66歲後不再工作,當她到達70歲時,她可能可以領取她本身較高的社安退休福利,但兩者不可兼得。她亦要於她的FRA時向社安局申請延遲退休。由於各人情況有別,加上法例時有更改,我們建議當你太太申請延遲退休時,就她本身的個案向社安局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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