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法修改!2016重磅出擊!

時間:02/03/2016 瀏覽: 4974

2016美國大選年,也是美國移民政策可能被大量修改的一年,一大波法桉修改正在襲來!!移民局已頒布2016移民法案第一改!快來看看小編對此的解讀吧~

不過讀者放心,是好消息哦。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2016年1月15日宣布,修改關於H-1B1,E-3,CW-1類非移民類簽證,以及EB1綠卡申請的申請程序,減低申請過程中的障礙,與其他簽證和綠卡程序得到同樣的待遇,提高服務。被修改的EB1綠卡申請部分涉及EB1b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綠卡申請的要求。

未修改法規之前,EB1b綠卡申請者必須在法律規定的六項申請要求中符合至少兩項,才能被移民局認可是符合要求的申請,六項申請規定包括:

1. 因重大成就而獲得重大獎項或獎勵

2. 因在某領域優異的成績而被接受成為專業協會會員

3. 在學術領域的專業出版物發表論文

4. 在學術領域參與評審或審閱工作

5. 對相關領域科學或學術研究貢獻

6. 是學術著作或文章的作者

此次改革後,移民局在六項規定後又補充一項:其他可以突出申請者優秀專業背景的材料。此次改革是多年以來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向移民局諫言的結果,也算情理之中。從1990年現行美國移民法施行以來,EB1b每年的申請人數與a類和c類相比相差甚遠,其主要原因在於a和c類都有保底條文---若無法提供法律規定的相關證據,可提供其他類似的證據證明,而b類缺沒有此保底條文,導致移民局在審理過程中對申請人的材料要求甚嚴,並沒有起到當初美國國會制定此類別「招才納賢」的目的。移民局發言人表示,此次改革後,國土安全部的預計,這一變化將幫助美國僱主更願意招聘EB-1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也擴大了被申請人被接受的證據材料範圍。EB1b也將成為外國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的「綠卡新寵」。

本次修改將與2016年2月16日正式開始實施。如果您有才華,不妨考慮一下這個項目吧~ 以下為美國移民局法桉修改通知原文:

EB1介紹

EB-1移民項目最大的優勢在於無需投資,沒有任何風險,同時也沒有資產要求、年齡限制、英語及學歷要求、行業限制。因為每個申請人都來自各個不同的領域,剪紙、凋塑、刺繡、書法、攝影、主持,各個行業應有盡有。也是應了古人的一句老話: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EB1A傑出人才綠卡

• 在自己的領域中傑出

• 能夠按照EB1十項要求至少提供三項材料內容

EB1B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綠卡

• 在自己的領域中傑出

• 能夠按照EB1六項要求至少提供兩項材料內容

• 美國僱主提供僱傭證明

EB1C跨國公司綠卡

• 跨國公司擁有美國、中國分公司;

• 美國分公司成立一年以上且運營良好;

• 申請人在中、美擔任企業高管工作;

• 申請人在過去三年中至少連續一年為中國公司工作

拓展閱讀

同時修訂法規的,受到影響的還有:從智利、新加坡來的高度熟練的工人(H1B1)、澳大利亞來的非移民工作人員(E-3);在北馬里亞納群島英聯邦(CNMI)非移民過渡性的工人(CW-1)分類。具體而言,這些非移民類簽證受到以下影響:

· H1B1和E-3分類的申請人,無需單獨申請工作許可工作,即可在僱主公司工作;

· 若僱主在H1b1、E-3和CW-1的簽證過期前及時申請延期,單在過期後申請仍然在處理當中未有結果的桉件,移民局將授權工作許可長達240天

· 現有的調整身份申請和法規中增加E-3和H-1B1類別。

來源:美國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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