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四年前帶15歲的兒子看牙醫,診斷臼齒牙根有嚴重問題,即使修補也有很大可能復發,故強力建議植牙。我代兒子簽好英文同意書。牙醫使用一般X光機拍照後便進行治療,數星期後仍疼痛不已,服止痛藥亦無好轉。電話告知醫生後,也只加配強力止痛藥。當孩子忍受不了而再次去看牙醫時,才知所植牙位壓迫神經,雖立即拔掉植牙,卻因受壓太久而致神經線壞死,影響了口腔和牙齒的反應及功能。經三年各種復健仍無改善,牙醫卻藉口我們簽了免責書,而不理睬私下的追討。我們該如何討回公道?
答:
按照所述情節,首先要考慮的是該牙醫是否錯診誤醫。一般專業人士都有行內專業操作守則及進修要求,務求以當時同行的水準及質素服務。植牙日趨流行,相關儀器技術也不斷改良,植牙前需以三維測位機而不單是X光機,來定位錯綜複雜的神經線與牙齒及牙齦的精確位置距離,才能鑽骨植金屬牙根釘;若打鑽及植釘太深,就會造成失去血液及養料供應,令受壓的神經線壞死,給患者帶來長期嚴重的傷害。從您兒子的情形看,牙醫很有可能是誤醫了。
免責書,在一般難以控制或明知可能發生的特殊風險下,由客戶簽署是有效的,但專業人士因受過專業訓練及符合各州要求的進修延伸課程,以資訊技能與時俱進、提供專家服務招徠客戶,卻憑一紙免責書推卸最基本的責任及專業技術常識,是無效的,所以您應請教專業律師。追究專業人士的期限,像您孩子的牙醫,會較一般意外賠償案件短,從一年半到兩年半,視州而異;不少州將開始計算的時間,推後到「在合理知情可以提控後」。另一有利因素,是您孩子當年未成年,而絕大多數州會將開計期延到18歲。現在您的孩子已成年,開計期已開始,要由孩子提控,事不宜遲。
當然,追究控告時,代表律師需詳細審閱有關診治文件,並向有經驗的植牙醫生取得相近的專業意見,作出確實錯診誤醫報告後,便可開始入稟法院追討賠償。這類案件,是以分成方式付律師費,即成功索償後再支付律師費;有些律師為免客戶誤述或記錯案情,會要求客戶先付三、五千元初步評審案件費。
來源:角聲號角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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