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厚道耿直的張先生, 資優留學美國,順利拿到生化博士學位後,在高科技公司上班,前後申請到好幾項專利,生活過得非常的優裕。唯一的遺憾是,與結髮多年的愛妻,未得子女,雖已年近花甲,膝下猶虛。
前年年底,公司雇用了一位小他二十多歲的新進女同事小莉,單身擅打扮的她,活力四射,熱情洋溢。進公司沒多久她就鎖定目標,對上司張先生主動示好,結果是出雙入對, 儼然情侶,公司的同事們雖看在眼裡不已為然,但礙於口德,都不敢對張太太露風聲。
張先生不幸在去年八月因惡性腦瘤撒手人寰,但他很早就已經完成他的身後財產規劃。據張太太所知,在他的生前信託契約裡,張先生規定, 遺產中先拿三十萬平分給三個姪子和姪女,其餘的財產全部都留給妻子。誰知認識小莉不久之後,張先生就在小莉願為他留後為藉口的誘惑和慫恿下,帶著她到律師樓更改生前信託裡的既有條款,不但去除之前指定的受益人,把所有的身後財產全部都留給小莉, 還指定小莉作為信託的後繼管理人。
清理後事時,張太太才愕然發現,曾幾何時倆人世界多出了個小三。更讓她震驚傷心又無法置信的是,廝守大半生摯愛的老公,居然將全部身後家產,留給了一個莫名其妙、居心叵測的陌生女人。 在張太太的配合與律師們的努力之下,循線索找出許多具體的証據,也有幾位打抱不平的老同事願意出庭作證,證明張先生是在腦瘤侵智、精神恍惚的狀態下,更改了信託的受益人及信託的後繼管理人。
律師也從小莉的口供及證人的證辭中,找到多項重點證據,舉證陳述小莉的確曾不斷的逼迫、要脅張先生更改他的生前信託,在這樣的非常情常理之下所簽的文件,應該是完全不具法律的效力。
法院最終判決仍然採用原先所設定的信託內容,而將之後更改的版本作廢。 無論生前信託或是遺囑,都是可以時過境遷,而由設立人無次數限制隨時更改的。執業多年歷此類爆冷案無數,甚至有人把大筆遺產,改簽遺贈給到差不過兩個月的幫傭。若家中老病親人有心智耗弱的傾向,不可不慎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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