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在美華人一邊領低收入,一邊用現金購買各種金融理財產品,自以為天衣無縫,其實早就已經被國稅局盯上了。譬如家里三四口人,但每年報稅的勞動所得才只有一萬多的美金,明明是年年領取低收入,卻有大量的現金買房和投資,又譬如每年交的地稅和貸款利息已經遠遠高於自己的收入,還有些人接受了大量的現金匯款卻沒有及時跟國稅局報備收入來源等等。這些都是赤裸裸的馬腳,暫時沒有收到notice不代表就是安全過關,只是因為國稅局暫時沒有理會或者沒有查到你。對於偷稅漏稅,國稅局規定的調查追溯期是沒有期限的,也就是說,多久遠的老賬,只要國稅局懷疑是有意偷稅漏稅,它想查就能查。
我們的一個客戶,來美之後由於是新移民導致勞動所得收入銳減,從而就成為了低收入。之前國內的資產又因為缺少報稅知識,所以沒有合理申報,結果在後面從國內轉移資產到美國的過程中就被國稅局懷疑有洗錢的嫌疑而收到了notice。這是非常嚴重的指控,因為洗錢是聯邦重罪,由美國多個政府部門參加處理,如司法部,聯邦調查局,國稅局和紐約州金融服務局等。如果要想證明自己是無辜的,一要證明資金來源的合法性(資金已經納過稅,無論是贈與還是藉貸,都要證明其已納稅),二要證明交易的正當性(有沒有文件支持,譬如欠條?匯款記錄?)。好多人說,這個好辦,就說是朋友借的就行。但後面的問題來了,哪個朋友借給你的?他每年報稅收入是多少錢?有沒有這麼多錢借給你?他的錢交沒交過稅?
相信這樣一追溯下去,大部分如此解釋的華人都要露餡,而且真要惹上了國稅局的官司,相信也很難有如此願意為你兩肋插刀的朋友站出來幫你。一旦被國稅局查到又無法解釋,罰款、凍結資產、沒收房產還是小事兒,更嚴重者甚至面臨牢獄之災。
其實國稅局的監測從來就沒有停過,銀行櫃員或保險公司如果接到超過1萬美金的單次現金存款,就會向聯邦當局通報交易;即使是單次存款少於1萬,但每月存款超過4次時,也會被銀行標記,成為被關注人群。有些領低收入的華人還想在金融機構給自己的子女存一些教育基金、人壽保險、和理財產品等,也要注意12個月內過萬的現金交易會被該機構上報給國稅局。一旦被上報,而恰恰你的支出又遠遠高於你的收入的時候,就很難自圓其說了。
所以,會計師在這裡提醒大家。如果有國內親屬贈與匯錢到美國來,一定要找專業的會計師幫您申報!有些人不知道要申報海外贈與,短期內又從國內接受了大量的匯款,短期內大筆來源不明的現金流進流出,就有可能被銀行直接警示風險過高而被強行關閉賬戶。如果在海外的金融機構裡有資產,也要找會計師為您申報!這樣日後您轉移資產的時候就可以說得清楚資產的來源。申報海外贈與與海外資產是不需交稅的。只有做到及時合法合理地申報,才能讓您在日後處置現金資產的時候游刃有餘,不用擔心有朝一日被國稅局找上門。
來源:美國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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