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專欄:赴美生子隱形風險多,再次赴美簽證可能被拒
移民
時間:09/0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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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來多的持旅遊簽證的中國媽媽不遠萬里赴美生子,無非是想讓寶寶擁有美國戶籍,享受更加優質的教育資源、醫療資源和更加完善的社會福利。給孩子美國身份和花父母血汗錢給孩子買房買車不同,這本身就是一項教育投資,可以幫助孩子進入更好的學校,贏在起跑線上。而且,寶寶是美國籍,在21歲後,父母可以不受配額限制申請移民美國。或者從寶寶開始讀書,父母即可以監護人身份,申請來美。
如此種種好處,怎麼不吸引中國的媽媽們的眼球呢?可是真實情況是怎樣呢?她們曾經持旅遊簽證在美國生子,雖然孩子有美國國籍可以自由出入美國,自己的美國旅遊或商務簽證卻屢屢被拒, 因此連和先生,孩子一起去美國度假旅遊都不能如願實現,頗有些尷尬。在此,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特攥此文提醒廣大讀者們需注意赴美生子後的風險。
通常,旅美生子的孕婦申請的是以旅遊為目的的B-2簽證。然而B-2簽證是頒發給赴美旅遊的申請人,包括觀光、探親訪友及醫療治病等。這本身就鑽了法律的空子。持短期簽證赴美生產會給今後的赴美簽證產生不良影響。有一位中國媽媽分享拒簽經驗說,她持旅遊簽證赴美生子,再次入境申請B2簽證卻被要求面簽,面試官稱因為第一次申請簽證時涉嫌撒謊,因此拒簽。一年過後,她備足大量資料,再次申請B2簽證仍然被拒。由此可見,赴美生子代價大,簽證扯謊或被終生拒簽。
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提醒將要赴美生子或有此計畫的家長們,有了美國寶寶,不等於父母自動具有美國身份,父母必須要等到孩子21歲以後,才能有孩子來代替他們申請美國身份。在這漫長21年期間,如果您的簽證屢屢被拒,當您的孩子開始上學時,身為法定監護人的父母如何赴美陪讀呢?除外,美國加州有關規定說明,即使出生于美國的兒童,若家長不在美國,他們也不能享受本土學生的低廉學費。
即便父母申請到了美國綠卡,按照現在的美國法律規定,父母沒有費美國納稅,沒有積累夠點數,也不能享受美國的退休金和社安福利。在美國生孩子,不交稅,孩子以後就能享受社會福利,天下哪有這樣的好事呢?所以說赴美生子絕對不是仲介說的20萬搞定,21歲後父母移民這樣簡單的,有簽證被拒或加入黑名單等諸多風險。此外,赴美生子期間也存在著種種隱形風險和貓膩。
總之,儘管持短旅遊證赴美生產並不算違法,但是美國法律非常龐雜,“鐵路員警各管一段”,不同的州和地區法律也不盡相同。在某方面不違法的行為,在另一方面可能會產生不利影響。如果因為赴美生子導致以後的簽證被拒,更有甚者被加入黑名單,實在是得不償失。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建議您為了長遠利益,針對個人自身情況,應選擇專業法律人士的進行諮詢,獲取專業而有效的法律建議,全面長遠地考慮問題,避免盲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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