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I-140職業移民審理速度較快,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最近幫一位客人申請EB-1A傑出人才類別,向移民局遞交申請,當天獲准!
案件基本情況:
I-140案號:LIN1507250XXX
申請類別:EB-1A傑出人才
申請日:01/21/2015
批准日:01/21/2015
能如此快獲得批准,除了移民局作業加速,最主要還是律師為該申請做了非常充分的準備。
該案件申請人為時尚美容及個人護理領域類頂尖人才,該客戶在該領域的創新成果包括了18項專利,以及代表國家在國際發明展上多次獲獎。在該客戶提出申請時,其有兩項專利獲得國際發明展金牌和最佳特別獎,這正是該客戶致力於其研究領域所產生之貢獻與影響的最佳佐證;除此之外,該客戶亦至少7次擔任國際知名的傑出期刊、國際時尚美容組織舉辦的大賽評委。
我們律師與此客戶合作很暢通,對於EB-1A申請必備的推薦信給予了大力協助。這幾份推薦信提供了大量證據,顯示該客戶對其自身領域的價值。其中一名獨立推薦人尤其肯定該客戶在其領域的超群創新表現:“[Client] Her accomplishments mark her as truly commendable based on rigorous standards. I am therefore proud to recommend her as a true innovator of the highest quality.”
我們律師的目標是證明該客戶符合傑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的申請標準,且該客戶在其特殊專長領域的持續研究工作將大幅造福美國。藉由我們所整理的豐富的證據文件以及強有力的律師說明信,該客戶的EB1A申請遞交當天便順利通過。
“EB-1A傑出人才”移民申請有其獨特性,不需要在美國有僱主,可以自己提出申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將EB-1A需要滿足的條件整理如下:
是指申請人在科學、藝術、商業教育或體育等領域,擁有高超的專業技能,並在其所屬領域裏屬於占少數頂尖人才,而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專業領域裏獲得國際國內的公認和推崇。
申請人必須滿足下述條件中的至少三項:
1. 獲得過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如諾貝爾獎、奧運、奧斯卡等獎項等);
2. 有專業協會會員資格(協會須僅限傑出人才成為其會員);
3. 專業刊物或主流媒體報導過該外籍人士及其相關工作或在其專業領域內的成就;
4. 曾經以個人或組員身份擔任評委,評判過所屬專業領域或其他相關領域內他人工作;
5. 在科教藝體商方面,貢獻大於該領域的其他同仁;
6. 本人著作必須在國內外定期刊物上刊登過;
7. 舉辦國家級/有盛譽的/有較大影響的藝術展覽會/演出;
8. 在重要工作機構/組織團體中擔任要職,發揮關鍵作用;
9. 享受高薪;
10. 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成功(如由票房或音像製品的銷量體現)。
新移民家庭將面臨諸多領域的問題,除了基本的雙語溝通,還需熟稔當地文化、商業、法律等,個案衍生問題須有專業律師提供周密服務,甚至中美台律師聯合參與。我們的律師服務包括但不限於:EB-5投資項目的選擇與盡職調查,跨國公司經理移民,傑出人才移民,各類工作簽證,綠卡沒收出庭與取回,移民/非移民被拒的豁免,辦理海外領事館簽證疑難解決,公司設立/併購跨國婚姻/遺囑/信託,中美貿易糾紛,喜瑞都移民中心經驗豐富,成功率最高,歡迎來電諮詢各項移民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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