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諮詢 - 淺談業主在土地開發專案中如何保護自己(三)

地產 時間:10/12/2010 瀏覽: 1325
在上述案例中,業主似乎陷入了一個連環套。換句話說,業主是因為相信了開發商的不負責任的空頭支票才與運動場建商簽訂合同從而蒙受經濟損失的。那麼,怎樣做才能在類似的情形下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呢?筆者以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加以防範。 對開發商提供的資訊必須進行核實,千萬不可輕信。

業主核實開發商提供的資訊的最佳途徑是去主管部門查閱檔案。只要是經過合法手續審批而建設的專案都有據可查。另一方面,主管部門會針對業主的需要提請業主注意都需要屢行哪些手續才能使專案獲得批准。 任何一個工程專案都是依照一定的施工藍圖來進行的,在沒有施工圖紙的情形下簽訂施工合同一定要慎之又慎。

如前所述,營建許可證總是和一定的施工圖聯繫在一起的。當業主簽訂合同時,一般已經完成了設計工作,但設計/施工專案除外。在沒有施工圖紙的情形下,一定要問清楚承包方是否説明業主設計圖紙並獲得有關部門批准;如果承包方不能説明業主取得有關許可證,則不能與其簽訂施工合同。 建商資格問題。

   一般來說,主管部門對各類專案的建商執照要求有較詳細的規定,業主只要徵詢關於部門的意見即可。為保險起見,一般土木工程專案,要求承包商持有A類或B類普通執照;而一般房屋建設專案,要求承包商持有B類普通執照。 合同中權利和義務是否對等問題。

   一般而言,承包商提供的合同條款規定總是對客戶不利的。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仔細閱讀,尤其是要對合同中雙方權利及義務的規定,要著重注意權利和義務是否對等。可以用一個簡單的測試來檢驗這一點,即客戶付出了定金,那他是否能在合同規定的一個具體的時間內獲得某種材料或服務做為回報。對於這一條,具體的時間應該是不久的可以預見的將來,是一個確定的時間點,而不是含糊的“待定”一詞。 受篇幅限制,本文不能作更詳細的探討。本公司主要從事土木工程專案的設計及施工管理,同時還提供與施工合同糾紛相關的諮詢服務。讀者如有需要,請與本公司聯繫。聯繫方式如下, 電話:(909)786-1707;傳真:(909)466-4353;電郵:info@terrahydr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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